中共洪江区工委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 告
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厅字〔2019〕28号)、《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文件要求。2021年,我区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取得新进展,现将2021年度洪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一)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开启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2021年度,区管委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2次、常务会议16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中,聚焦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理清思路,确定发展目标,高标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将区直各单位及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情况。
(二)坚持以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有新作为
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我区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完成区本级3850项、乡(街道)368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化”工作,办理标准达到省、市、县、乡、村五级N同。完成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并在服务大厅开设“跨省通办”专窗,目前可与10余省多市州进行“跨省通办”。办理“区长信箱”群众来信15件,办结率100%。完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共接听市民来电2449个,按时办结率100%,回访率100%,满意率99.9%。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件量为38707件,评价总数40791条,好评率100%,未出现红黄牌。二是完善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我区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行政审批网办结63件,其中办理企业投资类备案项目27个;政府投资类项目立项和可研批复35个,核准1个。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我区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完成“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设工作,并按要求抽查市场主体户数180户、随机选派执法人员38人。全年我区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319户、其中企业 68户(包含办理全程电子化业务32起,颁发电子营业执照68户)、个体工商户250户;办理企业变更90户、注销 18 户(其中简易注销3户)、备案登记 14 户。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规划环评要求,严控工业污染物排放。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填写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100多份,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13份,开展各类专项行动8个,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25件,办结25件;12369环保举报平台交办件36件,办结31件;共立案查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4起,罚款金额总计51.05万元。五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和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全面梳理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激励和惩戒事项,结合部门权责清单,提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六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连续十二年保持全省“平安县(市区)”荣誉称号、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县(市区)、综治民调工作排名全省前十、全市第一。深入推进“春季攻势”、扫黑除恶和“三年禁毒大行动”,提高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能力,强力整治打击“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犯罪活动,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2021年全区共立刑事案件191起,破76起。刑事拘留73人,取保候审43人,监视居住12人,提请批准逮捕3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7人,提起公诉59人,情节轻微不诉12人,绝对不捕不诉率为零;全年查处行政案件206起(调解结案95起),行政处罚139人,决定社区戒毒7人,强制隔离戒毒36人;立侵财案件84起,破案20起。七是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治理。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市场联合执法、“清廉医保”专项检查、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打造安全、放心、健康的饮食用药环境。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政府公信力有新提升
一是健全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机制。进一步规范区管委常务会、主任办公会决策流程,坚持监察、审计、司法、督查室固定列席机制,加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安排、土地挂牌出让等重要事务集体研究。二是增强公众参与时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等的意见。三是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制定主体、制定依据、制定权限、制定程序、草案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逐一进行审查,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21年依法审查、及时备案、公开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标准,行政执法工作展现新作为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单位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委托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实现行政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洪江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法定程序、法定权限行使职权更加精准。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合格的,不得颁发执法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在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持证人员信息,接收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五)坚持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向区人大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向人大工委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工委作出的决议、决定。将收到的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建议、意见及时分解到相关工作部门,及时办理,及时回复。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全年审计项目共21个,其中对区内2个单位和本级财政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对3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区内14个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对1个公司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8件,刑事检察立案监督4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件,公益诉讼案件15件。
(六)坚持以法治为民为宗旨,公共法律服务取得新进步
一是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6月1日,正式运行新的行政复议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现已审结5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1件,申请复议咨询1件。二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调整优化行政应诉工作思路,多管齐下、多维度深入做好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全年我区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建立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婚姻、交通等4个行业性和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区各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2000余次,主动及依申请调处近100起矛盾纠纷,涉案金额近300万元,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四是抓好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处理信访案件,深入推动区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化,提高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凡重大、复杂涉法信访案件,都要求法制人员参与,不因当事人扭闹而放宽处理,逐步扭转了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局面,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2021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33批1067人次,及时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
(七)坚持学用结合,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新提高
一是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执行《洪江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细则》(洪法联字〔2017〕3号)文件。区管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作为重点内容,通过采取管委常务会学法、法治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学法考法工作日趋规范,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各单位如期完成网上学法考法工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司法局等单位组织了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知识专题培训,法治培训已成为各单位、各部门的一项经常性、专业性的工作内容。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1年,公安局、税务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了“宪法”“税法”“禁毒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方面的法治宣传,通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落实,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全区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均衡,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年龄结构、法律素养还有待提高;个别部门执法工作主动性不高,案件偏少或常年未办案件,有的部门案件办理程序不够规范、质量不高;征地拆迁、“两违”管控、环境整治、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屡有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任务较重;一些干部和部分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采取务实有效举措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认真落实法治洪江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健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调整、充实、提升,统筹做好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和普法宣传工作;健全落实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常态学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好法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规范与保障作用,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模式,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省时省力省心省钱。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解决好城建历史遗留问题、民营企业实际困难等问题,持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为落脚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是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工作,维护法制统一,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增强政府公信力。
四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合优化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
五是进一步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扬“枫桥精神”,构建大调解机制,推进信访法治化;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落实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办案质量和行政争议化解效率;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筑牢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社会稳定“四条底线”,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