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洪江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探索法治政府建设新模式和新路径,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八五”普法规划,统筹推进法治洪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工作情况
(一)聚焦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洪江区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了洪江区工委党校培训课程,在2025年中青年干部暨科级干部培训班组织学习研讨,参训学员55人。开展洪江区2025年“百家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专题法治讲座1次,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2025年4月分别召开洪江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各协调小组2025年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部署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任务,明确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责任单位和具体落实举措,要求各单位根据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规定,全力做好贯彻落实。三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2025年4月15日,在洪江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上,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桂花园乡人民政府、沅江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5家单位进行现场述法,其他人员进行书面述法,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对以上5个现场述法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述法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四是加强法治建设督察。根据怀化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的《怀化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湖南省开展法治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印发〈怀化市法治政府建设主要问题清单整改责任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区高度重视,对照问题清单,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将整改情况汇总后形成整改报告,报送至市委依法治市办。
(二)聚焦发展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2025年,全区共梳理填报政务服务事项5168项,已全部发布,发布率100%;梳理填报“三化”业务办理项2781项,发布率100%。目前,政务服务系统显示网上可办率99.9%,依申请类事项中,三级以上办理深度事项占比99.81%,四级办理深度事项占比92.35%。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统计业务办理10757件,未出现红黄牌;“好差评”系统累计收到群众评价9293条,好评率100%,主动评价率为99.08%,服务质量获得群众广泛认可。1-12月累计帮代办服务37773件次。中介超市运行正常,2025年以来共发布公告173件次,为企业提供优质中介服务支撑。1-12月累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条、管委常务会解读10条,发布各类网站信息2732条,网站用户访问量达644168人次。规范办理流程,办理“区长信箱”群众来信72件,其中办结61件、不受理5件、办理中6件。落实“跨省通办”工作,办理“跨省办”业务466件。二是完善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25年,全区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行政审批网办结114件,其中审批类项目90个,备案类项目24个,办结率为100%。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规划环评要求,严控工业污染物排放。202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7余人(次),填写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69余份,完成双随机执法年度抽查家次55家,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2起,办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件49件,处理率达100%。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截至目前,洪江区已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数据库对象7390条,执法管理人员317人,已完成任务数225项,随机抽取执法管理人员718人次,检查结果公示率100%。完成区本级食品抽检监测批次指标210批次,任务完成率100%。另完成重大活动、案件办理等临时性抽检86批次。
(三)聚焦专业规范,增强法治建设能力
一是强化法制审核,促进科学决策。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全面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政府合同审查、重大问题处理和重大项目建设全程把关,做到应审必审、应审尽审。2025年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并及时清理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审查政府合同11份,涉及金额27.66亿元,其中出具意见书11份,提出意见55条。全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按要求报送省级和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区级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公示并及时做好更新工作。二是提升专业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规定,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对已经退休或不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并在系统内注销。2025年,共组织3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计216人次报名考试,现全区在岗执法人员359名。组织开展洪江区2025年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全区2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及6个乡(街道)的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参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全面推行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系统,严格落实“执法前扫码申请、执法中亮码检查、执法后扫码评价”,洪江区的“扫码入企”制度让执法全程透明化。截至12月22日,全区857次入企检查全部实现“码上监管”,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5大领域扫码量居全区前五,执法全程可溯,企业评价“一键直达”。
(四)聚焦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成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100%覆盖。洪江区人民调解顺应形势,持续发力,深入企业进行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一乡街一法官”参与乡(街道)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截至目前,我区共设立1个涉企纠纷调解室,调解涉企矛盾纠纷120余起,在解决涉企矛盾纠纷中积极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优势。二是基层调解水平得到提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组织全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各调委会骨干调解员60余人集中进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00余次,排查发现及依申请调处纠纷305起,调解成功305起,调处成功率100%,涉案金额80余万元。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转化为刑事案件、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三是扎实推进普法宣传。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区守法普法办公室印发《洪江区贯彻落实〈关于持续开展湖南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目前已开展3次集中宣传活动,各机关单位正在积极学习中。2025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将法治宣传与乡村振兴、国家安全等主题融合,各区直机关先后开展了宪法进机关、“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span>“民法典宣传月”、大学生“送法下乡”等主题鲜明的专场宣传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法治督察作用发挥还不够。法治督察的力度和广度有待加强,督察工作以重点部门为主,没有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督查工作开展未能聚焦核心问题和实际短板,存在正面肯定多,批评指导少的现象,削弱了督查效能与整改推动力。
(二)法治宣传创新力度不足。法治宣传工作多以传统线下形式为主,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方式较为单一、覆盖范围有限。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停留在表面,课题不多。
(三)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防范风险的压力仍然较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商贸财经、社会治安等领域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不够完善,信访工作法治化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理念转变更新不够,队伍的作风建设、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单位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全区各单位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优化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信访事件法律服务供给,坚决防范各类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依托基层司法行政主阵地,配齐健强工作力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三源共治”提升行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和谐稳定巩固在基层。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运用新媒体技术并结合本地文化特色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宣传效果,推进精准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长期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和考核指标,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五)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发展,优化布局,提高服务能力。培养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加大对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对现有法律服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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