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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司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洪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3-09 09:38 【字体:小 大】

2025年,洪江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工委“创五A景区,建百亿园区”发展战略和市局的工作安排,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筑牢法治理念根基。自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法治专题学习,2025年共组织法治专题学习3次,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建设。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提升依法治区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全面依法治区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专题研究、专题学习和专题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充分依托“一平台”,积极落实“双公示”,坚决列好“三清单”,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一企一专班”走访和“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打造长效政企沟通平台,解决企业疑难问题,助力企业经济发展。

(三)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为锲机,着力提档升级,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高标准发展,目前全区司法所已经完成规范化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三源”共治和“三调”对接。充分发挥各级调委会作用,建立调解员专家库,全力化解复杂疑难纠纷与信访积案。2025年,区司法局已建立1个区级调解员专家库30人和6个乡(街道)调解员专家库41人,包含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各类调解能手;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00余次,排查发现及依申请调处纠纷240起,调解成功240起,调处成功率100%,涉案金额58余万元。

(四)聚焦司法为民惠民,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治宣传,优化服务流程,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简化申请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对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改善公证服务场所,设置便民设施,为当事人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截止2025年10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其中民事106件、刑事1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共办理公证事项 105件,无一起错证、假证。

(五)坚持守牢底线工作,做好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社矫对象等重点人员不发生脱管漏管,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最新动态,用好用活安置帮教政策,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困难。目前全区共有在册社矫对象28人,今年以来,共受委托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6人,接收新增社矫对象16人,解矫14人,迁出0人,迁入0人。管理过程中训诫3人,暂无警告,无提请治安处罚,实现无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不彻底,部门联动成效不佳。二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方面。三是基层普法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广泛,还需进一步加强创新,注重实效,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意识。四是部分人民调解员文化层次偏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的质量与水平。五是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兴行业监管知识欠缺。六是婚姻邻里纠纷频发。目前我区婚恋家庭和邻里纠纷在全区所有纠纷中占比超过50%,纠纷化解质量有待提高。七是基层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源头治理措施不够。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坚持以法治思想为引领,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二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紧紧围绕区工委部署安排和市局党组工作要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年度法治督察工作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湖南省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巩固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果。一是持续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成果,力争将一般司法所打造成市级规范化司法所。提升司法所设施配备水平,完善业务用房功能设置,不断推动司法所保障能力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二是根据省市进程推进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摸清当前司法协理员配额需求,通过配备司法协理员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助力基层司法所法治建设。三是持续推进“化解疑难纠纷积案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攻坚行动。通过攻坚行动,全力化解一批复杂疑难纠纷和信访积案,持续巩固化解成果,形成常态化攻坚态势。四是充实调解专家库人才,不断吸纳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各类调解能手,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法律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投入,整合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资源,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三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四是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结合“九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统筹多方资源,积极培育“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加强对普法骨干和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积极开展不同层级的法治宣讲活动。二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开展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有效落实。三是积极推动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落实好普法责任制,结合“九五”普法规划,加强自身普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辖区普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