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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司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洪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18 16:47 【字体:小 大】

2024年,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洪江区司法局认真履行职责,着力统筹全面依法治区、法治督察工作,提升执法司法水平、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洪江和法治洪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一是加强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且严格执行研讨交流等规定程序。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12次,包括4次党纪教育专题研讨。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写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经常性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领域重点工作,确保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在我局落地落实。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纵深推进法治洪江建设。一是推进依法治区有序有力,狠抓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区工委、区管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区工委委员会、管委常务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确保了全区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召开专题区工委委员会、区管委常务会、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2次、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会议9次,进一步扛牢压实了法治建设责任。二是开展法治工作业务培训。督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了法律明白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有力提升了我区法治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三)聚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4年度全程参与区管委常务会10余次、协调会10余次。对区管委及部门合同协议20余件、文件10余件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20余份。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拟聘请湖南芙蓉(怀化)律师事务所为区管委法律顾问律师团队,主要参与区管委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每年代理2件以区管委为被告的应诉案件(由区管委指定),参与区管委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对区管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三是落实我区行政执法管理有关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督促各执法单位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系统内的人员信息,以便系统内的执法人员实施动态化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6月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三期2024年度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培训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行政处罚文书构架、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复议能力为主题进行授课,全区共有26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参训。通过此次培训,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全区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更好的推动了今后的行政执法实践工作。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洪江区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并下发给各乡街及行政执法单位,针对在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并形成专项行动整治情况报告。

(四)力促社会稳定,助力平安洪江建设。一是强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2024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00余次,排查发现及依申请调处纠纷201起,调解成功201起,调解成功率100%,涉案金额430余万元,全区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不到位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全区平安建设贡献了人民调解的力量。二是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载体,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完成了对1个省级示范所(河滨路司法所)和1个省级规范所(桂花园司法所)的重点打造以及4个一般所的提质建设。自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我区6个司法所在硬件建设、台账资料、所务管理等方面有了质的提升。三是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帮扶。目前全区共有在册社矫对象27人(其中:缓刑26人,假释0人,管制0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其中男性23人,女性3人),今年以来,共受委托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8人,接收新增社矫对象16人,解矫13人。迁出2人,迁入0人;管理过程中训诫2人,暂无警告,无提请治安处罚,实现无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目标。2024年远程探视工作截至目前共接待71次/101人,同比增长100%。全区共有在册刑释安帮对象160人,其涉黑涉恶等重点人员7人。均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因人而异的开展帮扶工作。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优化法律服务供给质量。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我区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每个乡街都有公共法律服务站,各个村、社区都有法律服务点,形成1+6+32的法律服务矩阵(即1个区中心、6个乡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和3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群众步行不超过15分钟就能找到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形成15分钟法律服务圈。二是提升法援服务质量。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对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高效、便捷。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管,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受援人的满意度。2024 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9件,其中民事28件刑事3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 60余万元。三是优化公证服务。加强公证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公证程序,确保公证质量。2024 年,共办理公证事项 76件。改善公证服务场所,设置便民设施,为当事人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列入全区重要议事日程。1至6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春节期间返乡大学生“送法下乡”、“利剑护蕾”、“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及“农村法治宣传月”暨“民法典宣传月”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法治副校长分别在岩门中心小学、中山路小学上法治课。7至12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暑假期间返乡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并聘请6名大学生兼职副所长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召开洪江区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举行青少年法治宣传周活动、安排部署全区学法考法工作,并拍摄1期普法栏目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相应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很多单位法制人员只知道本单位有行政执法权,但无法对行政执法权进行更细致的分类,造成乱报信息现象。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度有待加强。我区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还存在执法人员在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开的等现象。

(三)法律顾问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还存在有部分单位未聘请法律顾问,或是虽然聘用了法律顾问,但部分单位的法律顾问还没有深入参与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中来,对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促进推动力度不够。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存在问题。“放管服”改革不够到位,“一件事一次办”力度有待加强,行政审批服务质效有待提高,权责清单不够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待加强,未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覆盖率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有差距,未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体现在还有部分单位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或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不具有可操作性。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体推进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研究阐释。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深化改革、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和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做好行政执法协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明确履职重点。要突出加强执法协调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资格管理、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督促落实“两法”衔接等工作重点,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强化党对法治洪江建设工作的领导。对涉及全区的依法治区工作,提请区工委委员会议、区管委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乡街、区直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各乡(街道)、区直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法治洪江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四)抓制度谋规范,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法治建设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省政府“一规划两方案”的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高质量法治政府。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规范法治建设制度,通过召开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和各协调小组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依法治区工作,推动落实《法治怀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怀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着力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