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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洪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15:28 【字体: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怀化市洪江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具体包括《条例》第九、十、十一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中由本机关制作、保存的部分。

●公开形式

区司法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洪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hjq.huaihua.gov.cn/)公布,本机关还将采取广播电视、便民资料、洪福洪江微信号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它处理。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怀化市洪江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洪江区新街街道劳动路512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45-7622918

传真号码:0745-7622918

电子邮箱:1305567929@qq.com

邮政编码:418200。

●受理程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时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