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区工委、区管委中心工作,突出“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定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务。 2023年洪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4件,民事11件,刑事33件,接待群众1000余人次。
充实专业力量,将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纳入办案人员之中,并向省厅申请法律援助志愿者1名,新增1名法援律师,2名实习律师,极大的缓解我区法律援助队伍薄弱的问题;设置接待窗口实行周一至周五全天候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接待,第一时间为来电、来访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共解答咨询100余件。
(二)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023年1-11月,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00余人次,排查发现及依申请调处纠纷181起,调解成功180起,调解成功率99%,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全区没有发生因纠纷调处不当或不及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全区平安建设贡献了人民调解的力量。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帮扶,目前全区共有在册社矫对象25人(其中:缓刑25人,假释0人,管制0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其中男性20人,女性5人),今年以来,共受委托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8人,接收新增社矫对象18人,解矫16人。迁出2人,迁入2人;管理过程中训诫6人,暂无警告,无提请治安处罚,实现无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目标。全区共有在册刑释安帮对象171人,其涉黑涉恶等重点人员6人。均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档立卡,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动态管理,因人而异地开展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持续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这个特殊群体,及时协调教育、民政待部门及各乡(街)帮助解决他们教育、生活和身心健康等方面困难和问题。我局先后对2名服刑人员和1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进行走访帮扶,消除服刑人员的后顾之忧,促进其安心改造。远程探视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我局对有探视需求的服刑人员家属一次性告知探视所需准备资料,剩余流程全由数据跑“腿”,确保探视会见便捷、及时、高效。同时也大幅度的减少的家属到监狱探望的经济负担,使改造效果得到大幅度提升。经统计2023年我局共为服刑人员提供远程视频探视服务54次/79人。
(三)深入推进城乡依法治理。
切实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局面。研究制定《洪江区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全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洪江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召开了洪江区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对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列入全区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返乡大学生“送法下乡”、“利剑护蕾”、“送法进企业”、“农村法治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查考评及履责评议、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组织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印发《2023年洪江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并于12月4日在武陵城广场举办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广场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治副校长分别在岩门中心小学、中山路小学上法治课,并结合政法干警进村居活动,在高坡街街道办事处联合拍摄了5期普法栏目剧。安排部署全区学法考法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区参学率99.9%,报考率99.76%,通过率96.78%。
(四)纵深推进依法行政。
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行政复议调研情况报告,改革数据报送等任务。截至目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其中结案3起,维持2起,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起。
今年共收到区管委发布的《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关于印发洪江区文旅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0件,从报备总体情况看,形式上都能够做到及时、规范。重视加强与各起草部门的工作支持和指导,通过保持日常沟通联系、进行会前合法性审查等方式,强化对各起草部门的法制业务和备案审查材料的指导,及时解答在做好本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和“千所联千企”活动,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案件1件,开展“法治体检”58次、“千所联千企”活动3次,每月定期走访企业4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检查如劳动争议、合同签订等涉企法律问题,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发展无后顾之忧。今年共组织两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均已发放执法证件,并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此次培训,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全区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更好地推动了今后的行政执法实践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到执法人员人证齐全,并组织各单位认真梳理总结本部门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关要求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有关信息和数据,加强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顽瘴痼疾清查,组织区交通局和交警大队填报问题清单并整改,优化我区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职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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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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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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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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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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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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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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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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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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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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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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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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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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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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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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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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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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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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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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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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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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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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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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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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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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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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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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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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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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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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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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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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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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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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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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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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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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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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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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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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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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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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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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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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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
1 |
0 |
3 |
8 |
0 |
6 |
3 |
17 |
0 |
0 |
1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努力解决。一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还存在短板,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没有较好开展。二是法治建设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均衡,部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没有实质性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四是基层基础力量相对薄弱,人民调解指导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五是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力度还需加大。
洪江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