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要求,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25日对洪江区华谊超市销售的淮山(采购时间:2024.4.24)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5月21日经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及时进行核查处置,现将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5月24日我局对洪江区华谊超市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查洪江区华谊超市销售的淮山是在鹤城区伍凤英蔬菜批发部采购,共计采购5.8斤,销售单价为7.99元/斤,涉案货值金额为45.3元,违法所得45.3元。至立案之日已全部售完,其中水分损耗0.16斤,实际共计销售5.66斤(包含抽样2.42斤),无库存。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此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了行政立案。该单位向我局提交了供货商资质证明、采购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因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