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要求,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25日对怀化市洪江区第一中学采购的食品原料鸡蛋(采购日期:2024.4.21)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5月20日经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抽样检验地美硝唑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及时进行核查处置,现将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5月21日我局对洪江区第一中学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使用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查洪江区第一中学采购的鸡蛋是2024年4月21日在定点供应商洪江区华谊超市所采购的,共计采购鸡蛋4件,采购价188元/件,共计金额752元。采购的鸡蛋主要用于食品原料,制作早餐水煮蛋和中餐辣椒炒鸡蛋供学生食用,至2024年5月24日现场检查时全部使用完,共计使用了4件(包含被抽检的2KG),至立案日已全部使用完,无库存。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此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了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