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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0-23 10:09 【字体: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及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或监督实施。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商业贿赂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承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职责,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做好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处理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履行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依法查处各类虚假夸大等违法广告。依法履行商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单位;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兴区和品牌发展战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组织协调专项打假活动,组织协调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参与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依法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全区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效标识监督管理,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依法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负责职责权限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订实施全区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及技术监督工作;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开展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贯彻实施执业药师的资格准入制度。指导乡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股(加挂综合协调股牌子)、食盐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加挂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牌子)、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股(加挂打击传销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加挂投诉举报中心的牌子)、信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标准质量监督管理股、计量管理股、政务服务股(加挂区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经营办公室牌子)、价格监督管理股,

共16个内设股室。派出机构:城中市场监督管理所、桂花园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横岩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共3个派出机构。下设事业机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消费者保护协会、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共5个事业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决算收入总计736.83万元,增加比2018年增长16.89%;2019年度决算支出总计690.1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长15.07%,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划转的价格监督检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职能,新增人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2.68万元,占95.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4.15万元,占4.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99万元,占98.52%;项目支出10.2万元,占18.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6.83万元,增长16.89%;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90.1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长15.07%,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划转的价格监督检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职能,新增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0.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5.07%,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划转的价格监督检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职能,新增人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0.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5.01万元,占61.57%;市场监管(类)支出204.62万元,占29.64%;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99(类),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98万元,占5.2%;住房保障(类)支出17.59万元,占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1.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25.0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支出决算10.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市场监管专项(项)支出决算为22.2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市场监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86.9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支出决算为6.8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支出决算为16.3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工作。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化妆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6.6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7.0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缴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2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5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5.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3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6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完成预算的44.2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预算的1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减少9.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18万元,支出决算为5.72万元,与上年决算支出相比减少37.48%,减少的主要日常工作开展中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3万元,占100%,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2万元。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0批次、来宾476人次,主要是考察及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按照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690.1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项目支出10.2万元,其中专项业务费用类项目1个,共10.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2万元,用于召开食品药品相关工作,人数20人;开支培训费0.06万元,用于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及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或监督实施。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商业贿赂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承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职责,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做好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处理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履行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依法查处各类虚假夸大等违法广告。依法履行商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单位;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兴区和品牌发展战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组织协调专项打假活动,组织协调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参与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依法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全区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效标识监督管理,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依法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负责职责权限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订实施全区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及技术监督工作;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开展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贯彻实施执业药师的资格准入制度。指导乡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二、部门基本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单位有编制数64,在编38人,领导班子成员5人。共有干部职工73人,其中在职38人(自收自支0人)、提前退休5人,离退休30人。党总支下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一支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二支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3个党支部,区非公综合党委1个,共有党员108人。

(一)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总收入801.3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92.35万元,其他拨款163.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非税收入25.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预算总支出801.38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676.93万元(人员支出619.9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7万元);2、项目支出124.45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124.45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我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2.6万元,2019年支出9.02万元,减少28.41%。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为85.18万元,完成31.0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36.42%。

三、财务管理及内控建设

为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市场监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财务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资金使用方式,专款专用。

2019年,通过内控会议的召开和培训,让单位人员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内控规范,内控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教育学习,宣传引导,同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内控建设工作,做到责任逐级分解、工作逐级落实,齐抓共管。进一步优化配置权责,细化权责运行,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自身制度体系,梳理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了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履行了市场监管部门各项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一是断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二是扎实开展助企融资工作;三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四是继续护航“三大安全”;五是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六是推进年报公示工作;七是严抓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八是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九是夯实计量体系建设基础;十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19年整体支出目标自评分为97分。

五、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1、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规定,合理制定和编报年度预算。

2、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合理列支年度经费支出。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