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年度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怀化市洪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 年 8 月 21 日
(此页为封面)
2023年度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①洪江区卫生健康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宣传股)、人事和科技教育股、规划财务信息股、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医改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导中心)、医政医管、中医药管理和综合监督股、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下辖卫生健康药具管理服务和健康教育中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卫生健康局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另设有计划生育协会。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②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是:河滨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沅江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坡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花园乡中心卫生院、横岩乡卫生院。主要职能是给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编制情况。
①洪江区卫生健康局:核定编制27个,其中行政编制11个,工勤事业编2个,参公编制3个,事业编11人。2023年末,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编人员20人,离休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2人,临聘人员5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35人。
②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事业编86个。2023年末,实有人数84人,其中在编人员63人,编外长期聘请人员21人。由养老保险基本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47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⑵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⑶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⑷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⑸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⑺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⑻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⑼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⑽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⑾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⑿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⒀完成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2.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是指用于保障区卫生健康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和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基本支出1071.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行政运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9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健康局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在岗人员缴纳社保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025.2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和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发放工资、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各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4.3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是指用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补助、医疗废物处置等卫生健康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1931.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文旅大会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洪江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1783.34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生育关怀、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补助、医疗废物处置等卫生健康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实施“乙类乙管”,做好医疗救治。一是健全监测预警机制。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要求。健全完善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好新冠病毒监测、跟踪、科学研判,强化数据质控,依法、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二是强化防控措施落实。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管理, 强化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要节点疫情防控,妥善应对疫情风险。积极推动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提高人群免疫水平,筑牢健康防线。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分级分层分流医疗救治机制,完善传染病救治网络。加强医疗资源储备,强化基层医疗卫生功能,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配备,提高分级保障和统筹调配能力。
2.聚焦全民健康,助力共同富裕。扎实做好公卫服务,截至2023年12月7日,全区常住居民57004人,共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56602份,建档率99.29%。65岁及以上老年人应建档人数12706人,年内免费体检人数8130人。全区高血压患者应建档管理4200人,年内管理数4524人,管理率107.71%,规范管理率97.59%;2型糖尿病患者应建档管理1500人,年内管理数2153人,管理率143.53%,规范管理97.58%。辖区内给予提供国家免疫疫苗接种服务,建证率99.8%。
3.抓好民生实事,夯实健康之基。今年3月,区卫生健康局启动重点民生实事项目2023年农村适龄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任务数1200人,已超额完成指标任务,已完成1203人,完成率100.25%。妇幼健康服务高质量落实,实现连续15年孕产妇“零死亡”。健康洪江行动有序推进。科学精准落实新冠“乙类乙管”各项防控措施,全年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老一小”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名单里,河滨路街道老团社区名列其中。
4.持续改革攻坚,提升综合能力。一是持续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怀化市二医院洪江医院及区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二是充分运用怀化市远程基层诊疗平台,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建设,目前已有两个乡卫生院投入使用基层远程诊疗;三是中医药改革先导区建设持续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区中医医院骨科作为省重点专科,投入大量资金和人才资源建设,广泛应用特色中医护理门诊及推广非药物疗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2.预算管理较为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有效压减,厉行节约初见成效。
3.资金使用管理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所有支出均通过我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办理,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三)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为规范资金使用,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使用年度预算资金,将指标细化到款、到项,严格执行预算,实行定项拨款、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做到了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