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工作计划
2020年,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手段,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区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质量状况
1.空气环境质量。2020年,我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2%,同比上升5.8个百分点(优良天数363天,轻度污染天气3天,无中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8,同比减少16.5个百分点; PM2.5月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减少17.9个百分点; PM10月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减少20.0个百分点。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在全省90个县级城市中排名第4(全市第2),空气质量改善率全市第1,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
2.水环境质量。我区主要河流(沅江、巫水)断面水质保持在II类水质以上,其中沙湾、萝卜湾两个断面全年均为II类水质;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洪江区水厂断面水质全年有10个月为Ⅰ类水质,2个月为II类水质,年度为Ⅰ类水质。水质达标率为100%。水环境质量全市第1。
我区的环境质量处全省前列。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
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湖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洪江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区共接到湖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5件,1件属实,3件不属实,1件由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统一办理,涉及具体环保问题1件,所有交办件均已按序时进度办结,办结率100%。
2、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
⑴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有强制淘汰老旧柴油车任务、堆边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湖南棓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及污水管网不够完善4个任务,目前,以上4个任务均已完成并销号。
⑵2019年突出生态环境约谈问题,共1件:“洪江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问题”,目前工业园入河排污口设置已获省生态环境厅审批通过并完成了销号程序。
(三)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环境执法和信访投诉处理情况。2020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填写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100多份,制定双随机执法抽查年度计划,年度抽查企业66家,其中重点企业26家,一般企业40家。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14份,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件,其中办理四个配套办法中的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1件,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件,罚款金额15万元。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16件,办结16件;12369环保举报平台交办件1件,办结1件,信访投诉办结率100%。
2、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根据监测要求,委托湖南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定期对沅水(1个省控断面)、巫水(1个饮用水断面)进行监测,对本区的区域环境噪声进行常规监测。二是对影响我区的环境质量的污染源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监测,获得了有效的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三是由洪江区古商城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对全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全年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时掌握全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3、规范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环评审批工作,杜绝违规项目审批。2020年我局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18个,其中完成审批5个,备案登记表13个。二是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公开机制。依据上级环保部门要求,2020年所有审批项目都已公布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数据管理系统及区级政府门户网站。
4、巩固总量减排成果,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一是排污权管理工作,2020年我区应上缴排污权有偿使用企业34家,共征缴24.8万元,已上缴费用企业已全部录入湖南省排污权网上交易平台。二是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洪江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督促辖区内排污单位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严把许可证核发关,2020年我区已办理排污许可证33家,全部完成上级部门核发行业的要求。
5、开展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工作。严格《湖南省危险废物专项大调查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全区纳入系统的49家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6、落实全区水、气、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完成了城市饮用水源三个季度数据的效果评估和农村千人百吨饮用水源的划分。二是完成了“怀化旺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废水专项治理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编码工作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禁止使用区域的划分、完成了洪江区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三是3614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投资800万元,重点为21331.00m2地块内的深度为0~1.5米,总土方量31682.24m3的受污染土壤、场地内约为8000m3的固体废物(渣)和对固体废物约1500m3水泥固化地进行破碎并回填。
7、完成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我区自2015年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以来,已累计获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2107万元。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党建党100周年,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推进全区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强化作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对工作不实、进取心不足等作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态势。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定期报告、舆情应对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网络舆情处置制度。
(二)继续加强日常监测、监管和环境执法工作
加强和提升我局监测、监管和执法能力,确保我区空气质量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在全省90个县级城市中排名前列;确保我区主要河流(沅江、巫水)断面水质保持在II类水质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生态创新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经济体系。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强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把好环保准入关,深入推进环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打造好营商环境。
(四)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和我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任务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深入落实大气、水和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推进净土保卫战。
(五)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完成怀化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要求,力争在2021年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验收并在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后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
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一要全面摸排问题。全区和相关部门要重点围绕近五年以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涉环信访件和重复信访件、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及“夏季攻势”任务、工业园区企业和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治理项目等重点,开展全面摸排,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心里有底。二要加快推进整改。对摸排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反复投诉没有解决的,要全面掌握情况,能解决的,应该立即解决,确实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解决方案,逐步创造条件解决;对尚未完成的环保督察整改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倒排时间、专人负责、定期调度,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序进度完成整改;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切实巩固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同时,要全面开展清查、举一反三,严防新的问题产生。三要加强生态修复。要紧紧围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重点任务,继续推动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等工程,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按期完成3614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四要做好迎检工作。积极配合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严肃纪律,不出现任何工作差错。
(二)全面贯彻执行长江保护法,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保护,法治先行。《长江保护法》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我局将全面贯彻执行长江保护法。一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继续高位推动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络机制,全面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工业炉窑重点行业综合整治、餐饮油烟等专项治理行动。二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完善城区生活污水截污管网,提高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城区生活污水收集逐步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百吨千人”饮用水源问题整治和成果巩固。三是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全面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及耕地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强化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建设,开展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四是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行动,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利用。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三)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对。一是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及“三磷”整治、VOCs和排污许可专项执法等各类专项行动,持续保持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二是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各行业部门全面开展行业领域生态风险排查,重点做好排查和风险防范。三是加强涉环舆情管控。认真引导、主动化解涉环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防止舆情发酵。
(四)以“碳达峰、碳中和”为落脚点,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是编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科学设定达峰目标和路径,制定实施达峰行动方案,形成纵向传导、横向互动的达峰行动布局。按照“有保有压”思路,实施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分类管理。二是构建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农业投入结构优化调整,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推动一体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加大生态环保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
(五)以“三管三必须”为原则,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完善大环保工作格局。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探索新机制、新途径,做到责任清、任务明,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大环保工作格局。二是推进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主动治污、依法排污,推进绿色化生产;要强化社会监管,积极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69环保投诉热线作用,引导公众监督;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充分调动村组、社区的积极性。三是打造过硬队伍。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导广大干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品格;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多形式、多渠道提高生态环境系统每个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着力培养一支政治素养、业务素养都过硬的队伍,为更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提供坚实保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齐心协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5A景区、百亿园区”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