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洪江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4〕7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壮大我区乡村人才队伍,现按照自愿申报、统一遴选、严格条件、择优认定、信息透明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4年我区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通过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洪江区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50人,其中,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50人。此外,开设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5个班。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包括农广校、农业院校和科研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
2.在注册地点具备培训必需的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
3.愿意承担农民培训任务,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4.列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5.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和培训经验。(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所申报培训专业所拥有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创新创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电商、农机维修、乡村文化培训等相关专业教师。)
6.规章制度健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7.具有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
8.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和检查验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9.无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或因管理不善在省市检查中被停班整顿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培训入库。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联 系 人:朱振国
3.联系电话:13973082229
4.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8月27日;
四、申报材料
(一)洪江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二)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简介材料;
(三)培训机构教育培训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四)培训专业培训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现场图片展示;
(五)培训师资的专业、职称情况一览表,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复印件;
(六)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资金使用计划等;
(七)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列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往培训经历、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遴选程序
1.申报主体提出申请;
2.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
3.评审结果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最终结果在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洪江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