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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来源: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5-12 11:23 【字体:

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仍需发力,秸秆综合利用不够。查阅资料发现,怀化市秸秆综合利用中直接还田方式占比为66.3%,其中鹤城区、洪江市占比均在80%以上但部分不符合《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1)》及《2023年秋收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据统计,怀化市仅有19个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且总利用量不足45000吨,仅占比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3%。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1)》及《2023年秋收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指导意见》要求,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全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

整改措施

1.制定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案。结合《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1)》《2023年秋收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指导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2.推进秸秆科学还田。综合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指导推广秸秆翻埋、碎混、覆盖、撒施腐熟剂等秸秆还田沃土技术模式。

3.深化秸秆离田高效利用。指导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提高秸秆收储运机械化应用水平,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离田高效利用,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促进秸秆转化增值。

4.构建产业化利用长效机制。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推动秸秆产业化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试点示范,发挥区域产业集聚效益。深入总结推广本地秸秆综合利用适用技术模式,认真储备申报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了《洪江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全区农作物秸秆产生量6619.09吨、可收集量4996.82吨、秸秆利用量4376.59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59%直接还田占比63.44%。

2.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推行秸秆翻埋、碎混、覆盖、撒施腐熟剂秸秆还田沃土技术模式,在桂花园乡桂花园村探索推广了秸秆粉碎还田后种植油菜技术。

3.着力推进市场化主体培育,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指导怀化洪江区信嘉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洪江区荣来高山黄牛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收储利用1600吨以上。

4.通过张贴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解读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典型利用模式和成功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政策和掌握技术,营造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

验收销号意见

经验收,达到销号要求,同意销号。

拟何时销号

2025年5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

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7623873    邮箱:13751149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