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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来源: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5-25 15:01 【字体: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提出的定量检测达到1.5批次/千人的要求,根据市级修正后下达的任务要求,我区开展定量监测不少于70批次,其中种植业不少于53批次,畜牧水产业不少于17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区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乡镇开展监督抽查和风险排查数量不少于300批次,确保所辖区域内合作社、大户、农业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全覆盖。

二、具体内容

()例行监测与风险监测

区级针对多发性、系统性、链条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开展蔬菜、水果、水稻、畜禽产品、水产品例行监测和风险监测。区级监测数量2000批次(蔬菜900批次、水果90批次、稻谷10批次。畜禽产品990批次,水产品10批次)其中包含种植产品定量检测45批次,畜牧水产品定量检测15批次;各乡监测数量300批次。监测以“三前”环节为主,市场环节占比30%左右,生产基地中监测小散农户占比不少20%,覆盖全区。

()监督抽查

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严格监督抽查的程序,加大工作力度,监督抽查数量不少于例行监测和风险监测总量的20%,发现问题率不低于15%。按照《关于加强稻谷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55),合理安排稻谷监测数量。区级开展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监督抽查400批次(蔬菜180批次、水果18批次、稻谷2批次、畜禽198批次、水产品2批次)其中包含种植产品定量检测8批次,畜禽产品定量检测2批次。我局要以查找和治理问题为导向,针对部省市三级对例行监测和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和跟进执法,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保障监测经费,充分发挥三类监测作用,确保我区农产品种养殖监测工作全覆盖、无漏项。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科学制定监测计划,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建立健全完善本地生产主体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充分发挥质检机构的作用,完成好各类监测任务。

()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中心要加强与监管股的衔接配合,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任务,确保监测工作质量。

    ()要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及时发现和跟进处置问题,积极查办案件,推动监管工作开展。要充分运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共同做好监测预警和联合防控工作,与公安部门联合推进食用农产品执法,及时进行案件会商和移送。要加强内部沟通配合,及时汇总分析相关检测数据,每月28号以前将月统计报表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并利用好监测成果,指导粮食种植和农产品生产,保障种植源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