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局主要部门职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村沼气及太阳能、负责全区农村扶贫工作、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区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负责全区农村经营管理、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按照嵩云山国家森林公园详细规划加大加快投资以尽快形成初具规模的整体景观、修建公园标志性建筑、继续对现有景观林进行补植补造及林相改造,使其迅速成景。、招商引资,开发建设小湾景区。积极引进客商,在小湾一带开发建设娱乐休闲等旅游服务配套设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发展计划与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等14个职能股室,下设绿化办、农技推广中心10等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41人。实有在职人员49人,离退休人员52人,临时人员7。现有车辆9台。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总收入1122.6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67.69万元;其他拨款347.52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4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预算总支出1122.69万元。
1、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1046.73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522.17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65.22、津贴补贴104.29、一次性奖金110.36等;公用支出245.52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12.07万元、印刷费5.33万元、水电费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4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机关运行经费691.7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11.77万元、公用支出279.96万元)。
2、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为75.96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75.96万元。
四、重要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我局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1.73万元,与 2018年预算增加22.54万元,上升3%。增加的原因为经费标准适当提高,保障基层基本运转。
2、本年度三公经费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和去年相比较,同比上升0.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0.01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年政府采购28.7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1.9万元(笔记本2台1万元、打印机5台0.6万元、电脑10台4.5万元、复印机1台1.2万元、空调10台3万元、立式空调2台1.6万元)、办公耗材16.82万元等(车辆保养维修2辆车7万元、U盘10个0.1万元、粉盒50个0.5万元、交换机5台0.5、网络费用1年5万元、硒鼓15个0.37万元、移动硬盘5个0.35万元、印刷品1批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为1359平方米,价值为51.59万元,车辆为9辆,价值为119.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产为111.04万元。本单位有门面2个,年租金0.96万元,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