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三农”和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区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区农办日常事务和乡村振兴有关工作,承担全局综合调研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为正(或副)科级全额拨款行政(或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发展计划与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信息化股、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种植养殖业管理股、农业机械与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资源保护与科技教育股、水利股、水土保持股、河湖管理股10个职能股室,下设洪江区农业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1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32人,临时人员4。现有车辆9台。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本年预算总收入1138.6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92.11万元;其他拨款834.53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98万元。
(二)支出预算:本年预算总支出1138.62万元。
1、基本支出:本年预算支出450.51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315.85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等;公用支出133.75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本年预算支出为388.11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06.91万元。
四、重要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年我局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5.2万元。因机构改革,我局于2019年4月由原洪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通过职能与人员的划分改为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所以预算数据与上年度无法进行对比。
2、本年度三公经费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因机构改革,我局于2019年4月由原洪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通过职能与人员的划分改为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所以预算数据与上年度无法进行对比。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年政府采购280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40万元、横岩村安全饮水提质改造工程4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为1359平方米,价值为51.59万元,车辆为9辆,价值为119.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111.04万元。本单位有门面2个,年租金0.96万元,用于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方面。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