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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城管执法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来源: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2-24 21:38 【字体:

怀化市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露天焚烧屡禁不止。城管部门对垃圾露天焚烧监管依然存在不足,2023年怀化市日常巡查发现垃圾露天焚烧90处。农业农村部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导不力,20231010-24日怀化市共被铁塔视频监控火点3614个,全省最多,除辰溪县、溆浦县外,其它县市区均未配套秸秆禁烧保障资金。

整改目标

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宣传、巡查,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严格管控垃圾、秸秆露天焚烧,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整改措施

1.加强露天禁烧宣传。加大禁止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禁烧法治意识。

2.加大露天垃圾监管。取消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开展大扫除,清理城市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

3.常态化开展露天禁烧巡查。加大巡查力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常态化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依法处置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行为。

4.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监管机制建设。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做好秸秆有序焚烧工作。全面落实露天秸秆禁烧区、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监管机制,选优配强网格长。

5.强化资金保障。落实禁烧工作经费,为禁烧管控提供必要保障。

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了露天禁烧宣传

为了持续巩固禁止垃圾和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成效,2025126日,区管委制定了《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区城管执法局发布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通告》,对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工作再次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城市管理部门结合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社区宣传发放传单等方式,向居民普及露天垃圾焚烧的危害,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营造了人人参与焚烧垃圾和秸秆工作的浓厚氛围。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各乡村,开展宣传相关秸秆禁烧政策和利用技术宣传指导,鼓励农户开展五化利用。同时计划在特殊时期,如大气特护期和夏收(5-6)、秋收(8-10)等重点时段,加大巡查力度。

2.做好露天垃圾的日常监管

一是落实生活垃圾禁烧和清运制度,坚持日产日清,及时清理生活垃圾,2024年以来,全区清运生活垃圾1.84万吨,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二是新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56个。三是开展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共计11次,消除城市卫生死角共计30余处。三是常态化开展露天禁烧巡查。城管执法局加强巡查,履行垃圾露天焚烧治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露天焚烧垃圾行为2起,责令整改2起。结合清明节、中元节、春节、污染天气应对以及疏菜换季,开展整治行动,发现问题1个,责令整改1个。农业农村部门至每周少开展一次巡查,督导各乡履职,开展五化利用模式宣传指导。巡查时发现露天焚烧现象及时制止,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焚烧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3.进行了秸秆露天禁烧监管机制建设

2025年开年,我区在2024年常态化禁烧管控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并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其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烧秸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城管执法主管部门负责街道区域内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各乡街负责本区域内禁烧、限烧秸秆宣传、巡查、劝阻工作,另两乡还负责本区域内秸秆禁烧执法工作,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推进估行综合利用,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管理相关工作。

4.资金保障得到了落实

2024年投入资金41万元,在桂花园乡、横岩乡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60个。同时,区城管执法局申报到超长期国债资金2900万元,拟实施怀化市洪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转运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改造或更新中转站4个,建设处理能力150/日的垃圾分拣中心一座,目前项目正在招投标。2025年,拟投入资金32万元,更换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破旧塑料垃圾桶360个,在沅巫两水栈道安装两分类不锈钢果皮箱57个,增加或更新清运清扫车辆6台,提高了机械化清扫率,并由各单位在工作经费中优先保障该项工作,确保全区的禁烧管控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区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大幅度改善,2025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也持续向好。

验收销号意见

同意销号验收

拟何时销号

2025224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15096268700,邮箱:70269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