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钦文等同志的任命通知
关于刘钦文等同志的任命通知
各村、乡属各站所:
根据人事异动和工作需要,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刘钦文同志兼任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兼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王洪娟同志兼任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兼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主任;
李 强同志兼任乡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颜家英同志任乡党建办公室主任;
向薪蓉同志任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主持民政医保日常工作;
贺梅英同志任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卫生健康工作;
谢海霞同志任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卫生健康日常工作;
黄建平同志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协助党政办工作;
邱续建同志任乡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农业农村工作;
袁 野同志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扶贫开发办公室日常工作;
潘海波同志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远洪同志任乡政务服务中心(兼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小燕同志任乡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社保就业工作;
赵瑜伦同志任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兼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兼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平安建设工作;
龚胤伦同志任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应急管理工作;
曾碧泽同志任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文化综合服务站站长。
机构改革后,原机构设置与以上相近、相似的职务,或被撤销机构的职务,自动免职,不再另行下文。另外,乡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妇联、武装、计生协、关工委(科协、老科协)机构,维持原任职不变。各派驻直管站所(派遣机构)的任职,以主管部门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