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作为乡镇人民政府担负着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的决议、决定在辖区内的贯彻落实。担负着本辖区内的社会管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及基层建设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
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本级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应急管理办、创卫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及职能部门相关站所组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3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区桂花园乡人民政府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保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0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3.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84.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乡镇补贴50.7万元没有纳入预算,人员减少导致。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0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00万元,国防支出0.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7万元,农林水支出1.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2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84.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乡镇补贴50.7万元没有纳入预算,人员减少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3.58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00万元,占81.02%,国防支出0.90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9万元,占9.02%,卫生健康支出15.57万元,占3.86%,农林水支出1.80万元,占0.45%,住房保障支出21.92万元,占5.4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50.8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6.94%,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8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7.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2.7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3.06%,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机关运转经费;其他国防支出0.9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武装部建设经费;防汛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运行级维护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2.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6万元,上升9.61%,主要原因是职工车补纳入其他交通费导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降低1.9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今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022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3年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88万元,项目支出52.7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