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高坡街街道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洪区高工〔2020〕44号
关于成立高坡街街道网络舆情引导处置
领导小组的通知
街道各社区、各办(中心):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网络舆情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加强我街道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街道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超 街道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 利 街道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自爱 街道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宣传委员、武装部长;
李万园 街道政协联络员;
孟志勇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潘仁刚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丁 健 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熊海欢 党政办公室主任;
曹家豪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邓 璐 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郑红梅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谌美葵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明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张嘉龄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 琳 高坡街社区主任;
蒋 忠 桐油湾社区主任;
刘建华 长岭界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要认真做好网络舆情监测、舆情研判、舆情处置、舆论引导工作。各社区、各办(中心)负责分析梳理本管辖领域内有可能成为网络舆论热点、敏感的话题,及时监控网上与我街道相关的舆情,及时报相关领导。
中共洪江区高坡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洪江区高坡街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