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坡街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洪区高工〔2020〕4号
关于调整高坡街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街道各社区、各股室:
根据《中共洪江区工委办公室、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江区乡(街道)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区办〔2019〕29号)文件精神,为减少交叉管理带来的弊端,进一步提高街道管理效能、提升街道运行效率,经高坡街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现将高坡街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李 超:街道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工委全面工作。
张 利: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陈自爱:街道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宣传委员、武装部长,主持街道人大工作,分管党建、统战、办公室、人事、财务、宣传思想、意识形态、项目建设、绩效、档案、政务公开、全面小康、武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文旅广体、工青妇、关工委、老科协、创卫、文明创建工作。同时负责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
李万园:街道政协联络员,主持街道政协工作,分管卫健、劳动就业、科技、教育、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畜牧防疫、经济、招商引资、农业农村水利、统计、医保工作。同时负责分管股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孟志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综治维稳、610、禁毒、信访、法治建设、司法、国安、打击非法传销、打击非法集资、金融、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消防工作。同时负责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
中共洪江区高坡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洪江区高坡街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