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的公示
根据《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怀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怀医保发〔2022〕35号)、《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怀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怀医保中心函〔2023〕5号)等规定,经材料审查,实地考察验收评估,确定以下医疗机构为洪江区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 29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怀化市洪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745-762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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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
地 址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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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高坡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怀化市洪江区雄溪路27号 |
李玉琳 |
2026年9月22日

湘公网安备 431202020000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