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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派车管理制度

来源:洪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16:17 【字体:


1、公务派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派车审批制度。工作时间区内用车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同意。区外或节假日时间由主要领导文字批准同意。
2、班子成员两人以上可申请区外派车,区内原则上陪同上级领导检查、调研、走访及重大节日活动可申请区内派车。
3、公务用车在外停放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回区后及时报告批准领导。
4、派车产生的费用需由办公室核实单据后,方可按程序报账,原则上一次结算不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