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工业集中区2019年部门预算
洪江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怀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怀化市洪江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怀编办[2008]180号)以及2008年10月15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决定设立怀化市洪江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是为区管委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区管委授权,代表区工委、管委对工业园区的经济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洪江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4室、综合办公室、招商引资服务部、安全环保监管部、建设征地服务部等4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工勤编制0人,差额0人,自收自支0人。实有在职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1人,临时人员6人。现有车辆1台。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总收入641.7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2万元;其他拨款69.77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5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预算总支出641.77万元。
1、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141.77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89.16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等;公用支出52.61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为500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00万元。
四、重要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我园区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61万元,与 2018年预算增加7.33万元,上升16%。增加的原因为园区工作量加大,所需办公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专用资料、办公用水电费相应增加。
2、本年度三公经费23.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3.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去年相比较,同比上升1.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0.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三公经费2019年控制数是23.86万元,其中接待费是21.11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2.75万元,2018年公车实际支出的费用是3.44万元。由于公车的维修等费用越来越高,所以,三公经费的指标不平衡,总的三公经费没有超标)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年政府采购24.5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购买服务)、办公耗材4.52万元等(具体到每个明细)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车辆为1辆,价值为20.11(原值)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99.48万元(含上级调拨)。本单位有门面0个,年租金0万元,用于0方面。(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等)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2019年本单位有3个重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500万元,已完成3个。
(1)具体项目的明细说明
1、园区土地平整支出250万元
2、园区防洪堤建设支出200万元
3、园区电力工程支出5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