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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人,关于接种新冠疫苗的最新规定来了!

来源:怀化市洪江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07-15 15:08 【字体:

通  告 

新冠病毒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最终战胜疫情的利器,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不限户籍及居住地)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在7月25日前完成第一针剂接种,8月15日前完成第二针剂接种。请适龄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就近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以免给工作、生活、学习、出行等方面带来不便。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统一由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医院疫苗接种点开具(需出具身份证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

二、7月16日起,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景区景点、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KTV、网吧、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实行“三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码含疫苗接种标识),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疫情响应期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疫苗未接种者一律暂停外出疗休养活动。

四、7月25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企业(公司)及个体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需经常外出及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请尽快接种疫苗。

五、7月25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公共服务场所、政务中心、医院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景区景点、监所等其他重点场所。原则上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剧院影院等人员集聚场所可参照以上管控措施。

六、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六大措施, 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中共洪江区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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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居民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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