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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补办)的批复

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3-02 10:37 【字体:


怀洪区环评20215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补办批复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医院

你单位呈报的《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医院始建于1944年,经历1998年靖州新院和2007年怀化新院建成的两次分流后,现有职工229名,核定床位220张。故你单位建成运营77年,由于历史原因,暂未进行环评手续,现补办环评手续。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等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该项目在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设单位应建立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避免造成环境纠纷。

2、加强固废管理。严格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

3、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执行,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后达标排放。

四、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怀化市洪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