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爆发交织叠加的态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工委、区管委主要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的哨点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特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过程

2021年82日、8月5日洪江区卫生健康局陆续召开局党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及卫健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并贯彻落实市、区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就卫健系统落实医疗卫生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专项部署,并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洪区卫健函〔2021〕30)文件,进一步规范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通知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从整体上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核酸检测工作、守住精神病专科医院安全线、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各方面提出相应工作要求。同时,按照“从严从紧”原则,对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有

一是结合近期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要求,对重点人群不同风险岗位人员的核酸检测频次提出明确的说明。

强化入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单位职工、患者及陪护人员时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情况,做好相关信息登记

加强单位职工管理,强化个人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戴口罩、1米线距离、网上预约等防控措施

强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