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本文件的必要性
规范性文件清理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就是通过全面梳理、查找并着力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范性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按照规定清理到期失效、与上位法律法规相冲突、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
二、制定本文件的依据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三、起草修订过程
2022年8月份开始,区司法局发出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区管委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参照《洪江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目录》认真梳理、研究,逐件提出清理意见。区司法局对各单位提出的清理建议进行了汇总、整理和分析,结合部门文件评估情况,严格审查程序,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起草了《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草案)。
(二)征求意见情况:区司法局起草了《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草案)后,又组织区政府办、区人大工委、区发改局、区科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水局、区卫健局、区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研讨和修改,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就《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草案)进行了讨论、研究。
(三)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情况:区司法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后,经局班子审议通过,形成《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送审稿)提交区管委办公室。区管委办公室初审后,提请区管委主任审议通过。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本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我区在2022年9月30日以前制定且正在实施的,以区管委和区管委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此次清理区管委规范性文件详细列明了文件名、文号、实施日期、失效日期、清理单位等信息,废止了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9件, 确认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9件。
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