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洪江区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2023年12月底前,各单位全面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领域标准指引,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栏目上稿工作,提升平台信息发布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问题“回头看”。各单位根据怀化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情况,洪江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量低的现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平台数据发布量,确保洪江区排名持续提升。
(二)规范信息发布。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发稿三审制度,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数据的日常发布审核工作,确保本单位数据发布量不断提升。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根据事项目录将2023年有关具体内容公开到位并持续更新。
(三)更新要求。各单位全面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领域标准指引,确保责任栏目发稿量不低于2篇/月。
三、加强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公开事项逐一细化,具体落实到股室,进一步压实公开主体责任,把工作责任真正落实到岗到人。
附件1
怀
化
市
基
层
政
务
公
开
操
作
手
册
2022年1月
n 用户登录
怀化市基层政务公开系统与怀化市集约化后台已实现互通,各网站信息员可用自己账号登录怀化市集约化系统实现基层政务公开登录。
用户登录-输入原账号密码-服务中心-基层政务公开模块
n 界面展示
包括“公开目录”以及“信息列表”两大版块。
以辰溪县税务局为例:
界面展示:左侧选择“信息发布”,信息公开目录展示的是税务局目前维护的领域“税务管理”,右侧为信息列表。在公开目录展开所有目录,可依次查看在此栏目的所有上稿信息记录。
n 稿件编辑
1. 新增稿件
选择对应栏目,点击“新增”按钮
栏目注意:选择到最下级目录
2. 编辑稿件
所有要素系统设定了默认值,若与实际不符,可重新编辑
归属机构:默认账号所属机构,若管理员代上稿,则可选择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对应责任单位。
公开目录:默认用户所选择对应栏目。
公开依据: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主体。
公开方式: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可选择
公开层级: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层级。县级、乡级、村级等。
公开渠道: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渠道。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等渠道。
公开标题:公开信息标题。
公开链接:网站已发布此信息的链接地址。
发布日期:此信息的发布日期。
3. 修改稿件
对已发布稿件做修改操作,选择对应栏目,找到需修改的信息,点击“编辑”按钮
4. 移动稿件
对已发布稿件做移动操作,选择对应栏目,选中需修改的信息,点击“调整分类”按钮—选择目标分类—确定
5. 删除稿件
对已发布稿件做删除操作,选择对应栏目,选中需修改的信息,点击“删除所选”按钮
说明事项
n 关于账号权限:
管理员账号,可查看所有领域。
部门账号,可查看部门责任领域。
n 关于公开目录分类:
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参照国家标准目录,并结合区县实际情况设定。
n 关于基层政务公开:
1. 目前所有区县网站已上线新版基层政务公开,原有信息均已迁移至新版基层政务公开系统。
2. 原有信息若需修改,可直接登录对应账号进行修改操作。
3. 若有需要上乡镇基层政务公开,可先联系开通机构、账号之后再做上稿工作。
n 关于咨询反馈:
问题咨询:罗雯:QQ 1173043527
郭品:QQ 2280989097
附件2
洪江区基层政务公开责任单位
序号 |
单位 |
备注 |
1 |
洪江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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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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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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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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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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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洪江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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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洪江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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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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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洪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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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洪江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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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洪江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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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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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洪江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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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洪江区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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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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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洪江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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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洪江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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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洪江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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