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2024年食品安全“护老”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稽查执法工作总结
为了努力营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以保健食品非法销售、虚假宣传等手段营销欺诈中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护老”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湘市监食函〔2024〕157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对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护老”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现将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护老”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湘市监食〔2024〕157号)文件的要求和部署,制定了《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护老”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按照本次行动任务分工,履行职能职责,明确整治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护老”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信任感、幸福感。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督检查
2024年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食堂进行食品安全全覆盖检查,联合区民政局,守护老年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加强巡查监管,定期收集违法违规线索,纳入洪江食安智慧监管系统。要求养老机构要明确责任,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操作流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意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经营保健食品的超市药店为检查对象,检查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为重点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保健食品是否具有批准文号;核实标签、说明书标识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建立了供应商档案;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保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合法;保健食品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告知经营者、市场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对于戴“小蓝帽”标识的保健食品要有专柜,一定不能与其他普通预包装食品、药品混放,积极引导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食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深入社区、广场或老年人聚集地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等违法行为,监控各种以保健食品免费健康讲座、促销优惠等保健食品营销乱象,提醒老年人消费者“保健食品不等于药品”不要被诱惑误导,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自2019年开展行动截止至今,共计检查经营主体808家次,发放科普宣传材料 20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1092人次。五年来共查处行政案件4起,罚没5万元;处理相关消费投诉2起。
二、创新及亮点工作
推动部门协同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凝聚执法合力,针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以保健食品非法销售、虚假宣传等手段营销欺诈中老年人等问题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三、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意见
(一)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不法商贩使用虚假宣传等手段营销保健食品欺诈中老年人。二是对中老年人反诈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
(二)意见建议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老年服务窗口等宣传阵地,向广大老年人普及识骗防骗知识。强化区域间执法协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对跨区域的保健食品违法案件联合查处,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和执法漏洞。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重点关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区;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如食品安全宣传周、社区讲座、媒体宣传等,向公众普及保健食品的基本知识,提高其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同时畅通投诉举报,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