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0月27日对洪江区鑫富华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惠】小米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11月28日经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及时进行核查处置,现将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2025年11月28日我局对洪江区鑫富华超市开展执法检查。经查,洪江区鑫富华超市销售的【惠】小米椒是在在怀化旭源发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采购价格5.4元/kg,共采购55kg,共计采购金额297元。至立案之日已全部销售完,无库存。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此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了行政立案。该单位向我局提交了供货商资质证明、采购发票及检测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因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免予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4日

湘公网安备 431202020000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