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2022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
洪江区管委
(2022年12月)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县级单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健全,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深入教育一线调研和为师生上思政课等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权重5分 自评分:5分)
(1)我区成立有区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由区工委副书记杨世勋任组长,肖崇斌、黄文胜、李超任副组长,成员有王珏、李建新、唐瑾、肖军、明芙蓉等14人组成,在区教育局设秘书股,配有专职人员。一年来,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加强了对全区教育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计1分)
(2)区工委、管委定期进行议教,2022年,区工委委员会议和区管委常务会议议教分别达2次、4次,对每次议决的教育事项,均执行到位。(计1分)
(3)我区已建立区级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并明确各区级领导必须担负起思想政治课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区工委、管委领导成员联系学校安排表》,区工委、管委主要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开展调研,为中小学校师生上思政课。(计1分)
(4)区工委书记、区管委主任在2021年度年终述职中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了述职。(计0.5分)
(5)我区所有的学校都实行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计0.5分)
(6)成立了洪江区党委教育工委。(计0.5分)
(7)教育局机关和各学校都开展了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宣传。(计0.5分)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坚持德育为先,注重德育工作实效。将体育、艺术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权重6分 自评6分)
(1)我区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升旗活动、主题班会、主题德育活动等方式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牢固树立全体师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中小学校思政课教师配备齐全;各校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教育(计2分)
(2)洪江区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湘教发〔2022〕46号)文件开足开好了德育课程(计1分)。
(3)制定《2022年洪江区五育并举教育质量提升绩效方案》(洪区教字〔2022〕24号)文件,将体育、艺术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开足体育、艺术课程;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率、上报率均达100%,优良率达65%以上;开展了学生体质健康体检工作,严格落实了近视防控措施和监测工作,学生总体近视率较上年下降了4.9个百分点。(计2分)
(4)洪江区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湘教发〔2022〕46号)文件开足开好了劳动课程,7所学校都建立了劳动种植实践基地,每学期开展至少1次校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东方红小学申报怀化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校。(计0.5分)
(5)推动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持续开展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质管理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落实。(计0.5分)
三、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3.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即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全县市区总数)比上年增长;落实各类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上级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权重10分 自评10分)
(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较上年增长0.75%,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全区总数)比上年增长1.16%。(计4分)
(2)生均公用经费按幼儿园500元/生、普通小学650元/生、普通初中850元/生、普通高中1000元/生、中职学校免学费2400元/生安排;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具体拨付情况见附表。(计4分)
(3)建立《洪江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12月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教育局、宣传部、财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督局五部门联合制度了《洪江区治理教育乱收人联席会议议事规程》,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教育收费学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与监督,从源头杜绝了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计2分)
4.《怀化市尊师重教十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权重5分 自评5分)
(1)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到位。洪江区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增长长效联动机制。教师年终年终绩效不低于公务员标准统一纳入财政预算,2022年1月起我区教师绩效与公务员一致纳入工资按月发放;五险一金、教师班主任津贴、农村教师人才津贴等足额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计0.5分)
(2)关注关爱教师身心健康。教师两年一次免费体检,经费由区本级财政足额予以保障;关注教师心理健康,2022年已举办两次全区教师心理讲座活动。(计0.5分)
(3)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洪江区将每年的九月份作为尊师重教月,开展了一系列尊师重教活动。一是积极参加省市级优秀教师评选活动。二是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活动,组织召开了“洪江区庆祝第38个教师节暨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大会”。三是教师节期间,在刘晓明书记的带领下,洪江区领导开展了教师慰问活动。四是在教师节期间,举行了洪江区城区公共建筑为教师亮灯活动。(计0.5分)
(4)落实惠师优师政策。凭教师资格证,教师在洪江区国有旅游景点免门票,在中石化、中石油用加油卡享受汽油优惠;江景一号等部分房地产项目对教师购房实施优惠。
(5)给予教师子女入托、入学、就业政策倾斜。出台了《怀化市洪江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按就近入学便利原则,优先办理教师子女入托(园)、入学。对家庭经济困难教师、重大疾病教师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减免学费。(计0.5分)
(6)协调解决教师两地分居问题。对于教师的相关申请,经核实后,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予以有序优先解决。(计0.5分)
(7)实施婚恋关爱行动。区教育局组织未婚青年教师参加了区团委举办的青年交友联谊活动,着力解决青年教师婚姻难问题。2022年洪江区中小学公费定向送培男教师占送培总数比为43%。洪江区建立健全了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了教育公平。(计0.5分)
(8)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加大对民办教育规范办学检查力度,确保民办学校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计0.5分)
(9)着力减轻教师负担。给教师安排合理的教学任务,规范德育、教学教研、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类培训等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和社会团体以各种名义要求教师参与教学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计0.5分)
(10)完善重大疾病教师救助制度。各学校工会组织每年为全体教职员工办理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对患有重大疾病的教职员工,通过教师奖励基金进行资助。将全区教职员工每年每人1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金纳入财政预算。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5.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师资学科结构合理,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逐年提高;辖区内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之比达到均衡比值(1:1);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培训计划,足额预算师训经费;按要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权重4分 自评4分)
洪江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基本配租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计1分)。洪江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学历占比逐年提高(计0.5分)。辖区内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之比为1:1.3,达到均衡比值(1:1)(计0.5分)。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全面完成了国家和省市培训计划(计1分)。按要求开展了语言文字工作。
按照教师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1.5%预算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应安排(3592156×12+2391419)×1.5%=68.2万元,年初预算实际安排50万元,2022年9月教育报告申请预算追加18.2万元,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足额安排。(计1分)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严肃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权重4分 自评4分)
教育局出台了《洪江区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十条措施》(洪区教发〔2021﹞13号),制定了《2022年洪江区师德师风培训方案》;及时进行了工作总结,撰写了《2022年洪江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结》;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计0.5分)
结合教师培训工作,对全区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开展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师德师风警示片。组织学习《全省基础教育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第二辑)》(计0.5分)。建立师德档案(计0.5分)。
洪江区为能及时查处师德师风不良行为。设立了师德师风投诉箱、举报电话、邮箱,聘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教育行风监督员”,教育局党委委员都下联系学校上师德师风建设讲座课,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辖区内无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计1分)
7.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9年以上)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权重2分 自评2分)
建立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制定了《2022年洪江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三区”支教)工作实施方案》(计1分)
2022年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年龄都在45岁以下。2021年交流轮岗11人,其中骨干教师4人,占交流总人数的36.36%;2022年交流轮岗12人,其中骨干教师1人,占交流总人数的8.3%。每年洪江区教育局对参加交流轮岗的老师都要进行考核评优活动,2022年有9位老师获得考核优秀奖,其余考核合格。在湖南省组织的全省2021-2022学年“支教路 ‘三区’情”征文活动中,我区共有三位老师获奖。(计1分)
五、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8.完成中小学学位、公办幼儿园年度建设任务;完成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全面提高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权重5分 自评5分)
(1)洪江区各类学校学位完全能满足本区学生就读,2022年度洪江区没有中小学学位、公办幼儿园年度建设任务;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61.64%。(计2分)。
(2)寄宿制学校建设纳入湖南省2021-2025五年规划,2021年规划学校洪江区二中完成设施设备购置、塑胶运动场改造等建设任务183万元;2022年规划学校横岩乡中心小学信息化2.0建设、食堂改扩建等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资金70万元。(计2分)
(3)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着力加大信息化2.0建设投入,2022年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723.85万元,完成:①对我区城域网络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②购置了239台学生及教师电脑350台;③添置教室智慧黑板121台,实施教室智慧黑板全覆盖;④添置精品录播教室、简易录播教室各2间。⑤全面完成了横小信息化2.0建设;⑥教室监控设备及监管平台建设,满足我区教学巡课的基本需求。无农村教学点。(计1分)
9.持续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权重5分 自评5分)
(1)制定了《2022年洪江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推进工作方案》。(计1分)目前,我区共有9所幼儿园,其中6所公办园和2所民办园已实现普惠,普惠率88.89%,已经达标。(计1分)
(2)洪江区没有超过2000人的小学和初中(计1分);没有超过2500人的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计1分)。
(3)我区各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基本能满足教学要求。(计1分)
10.完成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任务;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超大班额全面清零。义务教育大班额无反弹。(权重4分,自评4分)
我区各学段学位充足,无大班额现象。
11.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标准化中职学校建设工程,增加优质中职学位供给。(权重4分,自评4分)
(1)一年来,按照《怀化市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区教育局加大对洪江区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资金投入,参照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目前,师生比、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配备、计算机配备均达到A类标准。(计2分)
随着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洪江区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数量持续增长,2021年招生95人,2022年招生100人,招生数量增长5人。(计1分)
(2)2022年洪江区参加初中毕业会考人数为392人,普高招生220人,职高招生172人,所以洪江区职高招生比为43.88%。(计1分)
12.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权重4分,自评4分)
洪江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所以无此项工作。(计4分)
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3.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按照部署深入开展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破除“五唯”顽疾取得良好效果。(权重4分 自评4分)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我区出台了《洪江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了《2022年洪江区五育并举教育质量提升绩效方案》,对德育先进单位、智育先进单位、体育先进单位、美育先进单位、劳动教育先进单位的学校进行了评比奖励。(计2分)
(2)开展了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计2分)
(3)区工委、区管委从未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没有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没有对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没有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名校”录取率等现象。
14.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要求,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权重4分 自评4分)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洪江区教育局制定出台了《怀化市洪江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洪区教字〔2022〕18号 )。(计1分)
(2)洪江区中小学校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没有违规招生入学现象。全区实行同步招生。(计1分)
(3)洪江区一中普通高中招生按照怀化市教育下发的《2022年怀化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怀教通〔2022〕4 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由怀化市教育局统一招生录取。(计2分)
七、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5.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怀办发电〔2022〕43号要求。(权重5分 自评5分)
区级教育督导委员会机制健全,运行有效。(计1分)
我区教育督导室按要求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计1.5分)
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和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2022年已列入财政预算,教育督导工作经费为10万元,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按5万元/个标准共计15万元(计1.5)
建立了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且运行有效。(计1分)
16.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课后服务规范有效。(权重3分 自评3分)
(1)2022年3月30日由洪江区工委编制委员会下文成立了洪江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计0.3分)。没有增加行政编。见洪区编委会纪要〔2022〕2号文件第3条:会议同意区教育局新增内设机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所需编制在其行政编制内调剂。(计0.2分)
(2)区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调度“双减”工作,统领、组织、推进每一次专项行动。(计0.5分)
(3)校外培训综合治理落实到位,严格遵照省市部署,相继开展了攻坚行动、利剑行动、专项行动、暑期校外培训治理、监管护苗暑期行动、专项排查等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现登记注册的合规校外培训机构,无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还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都能遵守“双减”政策,没有发现违规行为,在省市多次暗访中也没有被点名批评的。(计1.5分)
(4)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管理,全年没有举报投诉案件。(计0.5分)
八、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17.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五类”学生无1人失学辍学;对符合送教条件的按每月不低于2次的要求开展有质量的送教。(权重2分 自评2分)
每学期制定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工作计划,摸清“五类”学生名单,确保无1人失学辍学(计1分);建立送教上门工作台账,每月开展不低于2次的有质量的送教活动(计1分)。
18.落实了各类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及时足额发放。(权重2分 自评2分)
区财政按标准足额配套到位,及时发放给了受资助学生。
九、维护教育安全稳定
19.完成校园安防“三项建设”年度建设任务,即中小学及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达到100%、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报警器和视频监控达标率达到100%并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权重2分 自评2分)
全区校园配备专职保安31人、兼职保安19人,对标配备率达100%;全区7所中小学校上下学高峰段“护学岗”设置到位。校园封闭式管理均达到100%。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装置达100%。(计2分)
20.建立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学校有毒有害废弃物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权重2分 自评2分)
我区已完成学校实验室现存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立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计2分)。
21.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切实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堂做到明厨亮灶,有专人负责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学生校服采购严格按要求实行公开招投标和公开遴选。(权重3分 自评3分)
(1)联合开展“护苗”行动,我们始终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结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所有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堂、校内超市、校园周边小卖部及午托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计0.5分)。我区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计0.5分)。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共有食堂12个,全部完成了“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各校都有专人管理(计0.5分)。各校(幼儿园)对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查验登记、领导陪餐、食品留样等日常管理措施落实很到位(计0.5分)。在省市检查中没有被通报批评的现象(计0.5分)。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2)全区城区各学校学生校服选用均通过公开招标与公开遴选。(计0.5分)
22.推进预防学生防溺水、防学生欺凌、防性侵、校园周边治理等安全重点工作;未发生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权重3分 自评3分)
防溺水:区教育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设置警示标牌,建立巡查制度,引导学生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技能。防欺凌:投入近5万元为全区各学校统一制作法治教育、防性侵、防欺凌、心理健康等宣传展板共84块,各学校都制定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开展了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了法治教育。防性侵:今年以来,全区各学校展出预防性侵害黑板报62期,开展预防性侵害主题班会230余次。区公安局联合学校开展“利剑护蕾”宣教活动,有效构筑起校园安全的共同防线。校园周边治理:扎实开展联防联控,着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文化市场、治安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联合区直部门、乡街共同做好校园周边治理,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大局。未发生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完成适龄学生疫苗接种工作。(权重2分 自评2分)
2022年以来,区工委教育领导小组、区学安委先后4次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区教育局党委先后13次专题研究部署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局机关、局党委疫情防控工作会议19次,区教育局按照“一校一策、一校一方案”的要求,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对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查单位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全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现了“零病例、零感染”目标。成立了全区3-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专班,已完成接种6746人,教职工接种率100%,适龄学生接种率101.5%。
十、奖惩项目
24.加分项目
无。
另.扣分项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