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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开展5.17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日启动活动

来源: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5-17 17:22 【字体:

5.17日,洪江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开展5.17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日启动活动,对禁食野生毒蘑菇进行广泛宣传。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海报、桥头和武陵城广场LED大屏幕滚动播放防控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野生蘑菇中毒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人员给市民和来洪游客现场讲解常见毒蘑菇的识别、野生毒蘑菇的严重危害、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小常识等科普知识。

区食安办还组织志愿者来到塘坨农贸市场,通过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向广大商户和市民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具体了解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存在的安全风险和误食野生毒蘑菇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区疾控中心专家来到横岩中心小学,通过展板、动画视频、实例警诫等形式指导师生识别毒蘑菇,了解毒蘑菇的危害,引导师生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通过催吐等方式排出毒素进行自救,并携带剩余蘑菇样品,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30条、发放宣传资料和“珍爱生命 远离毒蘑菇”致学生家长朋友的一封倡议信6000余份、张贴公告100份、宣传海报300份。

下阶段洪江区将紧扣“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要求,突出重点地区,走进学校、市场、餐馆、社区、农村,广泛宣传提示误采误食野生蘑菇的中毒风险和严重后果,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毒蘑菇防控知识知晓率,持续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讯员:罗长青、欧阳玳乙)

为了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区食安办郑重提醒:

一、不采摘: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踏青郊游期间,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食用。

二、不购买: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蘑菇,不认识或者没吃过的野生蘑菇也不要购买食用。

三、不食用:为避免类似中毒事件,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烹饪食用野生蘑菇,防止群体性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重预防:各餐饮单位、食堂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