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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0 08:53 【字体: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落实省委第三指导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暂停农村赶集。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宰杀。

二、自2020年2月11日起,恢复农村集贸市场交易行为。每天下午2:00交易结束,强制性关闭。

三、农村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由当地党委政府负总责。凡未明确主办方的,由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专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明确市场主办方的,由市场主办方具体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要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场主办方要切实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农村集贸市场要做到“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从开市起要求进场人员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上报。要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五、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强制关闭。

以上规定如有变更,另行通告。

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