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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乡村振兴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乡村振兴局

    负责人:宁剑 0745-7621693

    机构地址:湖南省洪江区新民路18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乡村振兴局共有综合股(人事)、规划财务和项目股、行业协调和社会股、贫困监测和法规股4个股室及社会扶贫服务中心。全办现有正式在职干部职工10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编6人。

    洪江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乡村振兴工作。

    2.负责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统筹、协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及“雨露计划”等工作

    3.负责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乡村振兴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4.承担协调乡村振兴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理工作。

    5.完成区工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其他工作事项


    信息来源: 洪江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