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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江区工委办公室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 11:45 信息来源:怀化市洪江区管委会

索引号:431200/2022-029944 文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信息时效期:2026-10-15
签署日期:2021-10-15 登记日期:2021-10-15 所属机构:洪江区乡村振兴局
所属主题: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09-28 公开责任部门:怀化市洪江区管委会

各乡党委、人民政府,区直机关各单位: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工委、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洪江区工委办公室                         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928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2021825日区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10号)和《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202118号)等有关要求,扎实做好5年过渡期内各项机制保持有效衔接,坚决防范返贫致贫风险的发生,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我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巩固成果、有效衔接、推进振兴”总体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纵深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各项工作,为我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紧紧围绕“一超过、两不愁和三保障以及安全饮水”等重要指标,对我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全方位动态监测和管理,确保监测到位、管理到位和帮扶到位。进一步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强与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工作对接,提高动态监测的准确性。切实配合国家、省、市做好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及相关区直单位,桂花园乡、横岩乡)

2.持续开展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和饮水安全行动。全面落实行业部门工作职责。一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继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不失学辍学,同时不断完善“一单式”信息系统,切实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通过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确保我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以上,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6%1.8%以内。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对于有一定学习能力但无法在普通学校正常就读的适龄残疾学生可以通过送教上门方式解决教育问题。二是医疗安全有保障。继续落实我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分类资助参保工作,确保参保率达100%。巩固好住院待遇保障水平,保持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左右。巩固好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参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稳定在上一年度全体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三是住房安全有保障。对我区农村已脱贫人口住房安全进行全方位动态监测,及时将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纳入改造范围。对农村低收入人群、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的CD级危房户,采取适当补贴,按有关规定改造,确保我区已脱贫人口的住房安全有保障。四是安全饮水有保障。进一步巩固升级已建设完毕的安全饮水工程,做好供水设施后续管护工作,确保供水充足和水质达标。可以将相关水利行业项目纳入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对水利优惠政策方面给予金融支持,进一步扩大水利信贷规模。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解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桂花园乡、横岩乡)

3.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发改部门要抓紧编制好“十四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规划。以贯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二十条措施为切入点,建立风险台账,制定帮扶预案,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搬迁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强对搬迁群众的就业帮扶力度,确保搬迁群众稳定增收,确保我区搬迁群众能够“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进一步建立健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政策落实机制、跟踪督查机制、监督考核等5项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及相关区直单位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贯彻落实好《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执行好湖南省《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十条意见(暂行)》,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区乡村三级扶贫项目资产分类管理清单,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完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科学界定资产权属,对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提供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继续发挥作用。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做好风险防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等,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创新村级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壮大村级组织经济实力,积极探索将扶贫项目资产、村级公益性资产、村集体经营资产纳入“三社合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对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持续加大扶贫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力度,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及相关区直单位,桂花园乡、横岩乡)

5.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行动。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困难残疾人帮扶制度,提高救助和帮扶工作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互通社会救助相关部门信息,对家庭困难的群众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帮尽帮。着力发挥好“精准防贫保险”托底作用,加快“区乡村三级防贫体系”建设,做好培训宣传和理赔服务工作,切实织牢织密返贫致贫防护网“最后一道防线”。(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区残联,桂花园乡、横岩乡)

6.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行动。继续落实“四跟四走”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培育发展壮大洪江特色产业,编制洪江区“十四五”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壮大我区雪峰乌骨鸡和楠竹两大主导产业,在资金投入、要素流通、税务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我区农业生产由简单的种养模式向高效农业转型升级。坚持文旅引领的新思路,着力推进我区乡村旅游和文化旅游发展,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特色村寨。持续推进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全产业链建设,为我区农特产品和企业、电商、批发市场搭建好销售平台。强化消费帮扶力度,进一步做好我区消费专馆、专柜、专区后期运营和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区文旅广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桂花园乡、横岩乡)

7.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进一步健全我区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信息平台。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线上招聘活动,为我区已脱贫劳动力提供就业招聘信息,搭建好企业与已脱贫劳动力之间就业信息推荐的“桥梁”。继续实施扶贫项目,用好“以工代赈”方式,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提质升级、农田整治等涉农项目建设方面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实现在家门口就能够就业的目标。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区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贴。有效结合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帮助我区已脱贫劳动力增长技能。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积极引导帮助有条件有能力已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水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乡村振兴局,桂花园乡、横岩乡)

8.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对道路、水利、电力和通信网络进行提质升级改造。重点对我区农村公路进行提质改造和安防建设,特别是强化对农村旅游通景路、资源产业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完善我区电力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4G网络,确保4G网络实现全覆盖,加快5G网络建设的速度。逐步推进区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重点是加大村级仓储物流中心的建设力度,着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对我区物流配送网进行优化升级,健全相关物流基础设施和邮政服务设施,为我区农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提供保障。编制完成村庄规划,重点保护我区乡村特色风貌。(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水局、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国网洪江区供电分公司、中国邮政洪江区分公司,桂花园乡、横岩乡)

9.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行动。着力提高区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教育1+7”文件,有序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化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在过渡期内,要保持各项健康政策的总体稳定,不断完善我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逐步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生免费培养计划。提高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现代化水平,实施基层文化队伍人才培训计划、“家门口十小”示范工程,提质升级我区15个行政村(居)基层综合型文化服务中心,用好用活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一步深化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建设,实现“一门式”公共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广体局,桂花园乡、横岩乡)

10.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为总抓手,按照“六无一全”要求,结合“千村美丽、万村整治”工程,扎实开展“五治”行动,年内完成横岩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创建工作,完成茅头园村、菖蒲村、横岩村、滩头村、楠木田村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完成100个示范庭院的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质升级。完成380个农村户厕改造任务,其中桂花园乡300个,横岩乡80个,认真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治工作,农水、乡村振兴、生环、住建、卫健等部门和桂花园乡、横岩乡要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的农村改厕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建立问题台帐,限期整改,销号管理。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着重对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进行修复和治理,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区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桂花园乡、横岩乡)

11.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行动。一是创建1个集体经济发展联合体。重点创建以横岩村为中心村,鸬鹚村和菖蒲村为关联村的集体经济发展联合体,结合产业强农行动,以楠竹产业发展为核心,推动楠竹产业发展,积极开展乡村文旅活动,发展乡村文旅经济。到今年年底,力争实现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5万元,形成带动作用明显的集体经济强村。二是创建2个集体经济新业态特色村。重点创建茅头园村、菖蒲村集体经济新业态特色村,有效结合专家联点帮扶、引入专业公司、网络营销、媒体推荐等方式,着力将茅头园村打造成科普休闲农业、民俗体验、户外拓展、水上乐园、垂钓休闲为一体的全域景区,着力将菖蒲村打造成以楠竹加工产品线上销售为主的网红村。到今年年底,力争茅头园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菖蒲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三是创建2个集体经济示范村。重点创建滩头村、楠木田村集体经济示范村,依托中央、省财政等重点扶持项目,采取“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占股服务类企业新模式等经营模式。到今年年底,力争滩头村和楠木田村实现村集体年度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成为集体经济带动效果良好的示范村。(责任单位:区工委组织部、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桂花园乡、横岩乡)

12.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好省委1+5”文件和市委“九条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配合省市开展好“百村示范、千村提升”专项活动和创建好市级基层党建示范村。强化农村带头人队伍建设力度,对新上任的乡、村领导班子进行履职能力轮训。继续实行“四支队伍集村部”机制,严格管理驻村帮扶工作队,扎实开展好乡村振兴的驻村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区工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区农水局,桂花园乡、横岩乡)

13.实施乡村人才培养、农民素质全面提升行动。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开展好专业乡土人才教育和专项技能培训。着力发挥各村科技特派员作用和培育轮训好基层农技特岗人员,以及培养好基层农村生产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积极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入到乡村振兴工作当中。进一步加大面向基层定向人员招录力度,严格执行基层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政策。大力宣传乡村柔性引才用才“九种模式”,吸引在外人才回乡创业。根据市里要求,切实培育好农村党员致富能手。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资助。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产业培训基地,完成农民素质教育和技能技术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区工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区农水局、区人社局,桂花园乡、横岩乡)

14.实施乡村文明建设行动。坚持区乡村三级联动,学习借鉴芷江、辰溪、中方、通道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经验和溆浦“幸福基金”做法,持续开展“文明村镇”“五好家庭”等文明评选活动。重点整治高价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重视农村青少年教育和精神文化熏陶,特别是留守儿童心理教育、成长教育和生活保障。积极学习枫桥经验和溆浦经验,探索我区乡村治理新方式和新途径,进一步发挥新乡贤的作用,统筹整合各方力量治理乡村。做好扶志与扶智相结合,不断激发农村群众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区工委宣传部、区工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乡村振兴局,桂花园乡、横岩乡)

15.实施农村改革创新行动。扎实推进农村“三社合一”综合改革,不断探索建立农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体制机制。以滩头村为“三社合一”改革试点村,后续逐步向全区推广。加快我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速度,规范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更加有效地激发农村资源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区农水局、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及相关区直部门,桂花园乡、横岩乡)

16.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行动。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特别是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铺摊子”“堆盆景”“瞎指挥”等系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各类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中的腐败问题,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和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大力整治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对15个行政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开展提级监督,不断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发挥村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机制,管好小微权利,为乡村振兴工作肃清风气。(责任单位:区纪工委监工委,桂花园乡、横岩乡)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坚决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等行为出现,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贯彻落实区工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乡党委书记“主攻队长”、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尖刀排长”的责任,健全区级层面负总责,乡、村两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区乡两级乡村振兴机构队伍建设力度,强化业务培训,选优配齐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过渡期内,要保持好现有政策的总体稳定,做好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不留工作空档和政策空白,国家、省和市层面尚未作出明确调整前,各项帮扶政策一律不变,投入力度不减。贯彻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做好低保、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工作。进一步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继续做好财政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强化金融扶持力度,延续好再贷款政策,继续宣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力度,我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满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地需要。继续实施好消费帮扶工作,做好我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

3.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和帮扶村。重点抓好我区2个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和2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打造具有洪江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4.强化监督考核工作。完善考评体系,乡党委、政府要向区工委、区管委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区工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对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记功表彰、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靠后、履职不力的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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