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必要性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根据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怀办〔2021〕18号)文件要求,特起草洪江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根据市里文件要求,我局在起草文件时已咨询过各相关单位,并完成有关单位征求意见,采纳了有关单位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形成了洪江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审议稿)。文件起草完成后,8月24日,经区工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区工委、区管委名义行文。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实施方案》总体与上级文件框架保持一致,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三部分。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为我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全力打造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南方康养休闲度假地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关于总体要求。该部分主要是对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按照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有序开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二)关于重点工作。该部分主要是明确了我区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着力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不断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并持续有序开展其他专项工作行动。
(三)关于保障措施。该部分主要是构建了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