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等规定,参照《怀化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土地征收工作的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4、《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
5、《怀化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怀政发〔2016〕14号)
6、《怀化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和补助办法》(怀政发〔2016〕26号)
参考借鉴周边县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
主要内容
1、补偿适用范围及办法 ;2、补偿项目及标准 ; 3、房屋征收补偿使用产权调换凭证;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