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江区惠民殡葬服务保障和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 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和《怀化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办法》(怀政办发〔2016〕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依据
1、《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 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
2、《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
3、《怀化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办法》(怀政办发〔2016〕18号)
三、主要内容
1、对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奖励;2、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和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人员死亡后,按规定规范治丧的,可免除的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3、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应提交的材料;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