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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机构介绍


    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是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怀办2019〕6)精神,是2019年洪江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正科级,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工作组成部门。

    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1人,设办公室、计财股、测绘地理信息股、地产管理股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建设规划管理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地质修复和矿产管理股、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管理股、机关党组织办公室16个职能股室和1个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以及桂花园乡、横岩乡2个基层自然资源所。在区工委、区管委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耕地红线,紧紧围绕发展经济为中心,依法依规、勤政为民,为洪江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

    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职能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四)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六)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治。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五)负责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十六)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统筹城乡规划、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强化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

    (十九)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承担区土地管理委员会、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城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工委和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勇华

    · 电话0745-7623448

    · 机构地址洪江区广场南侧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信息来源: 洪江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