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怀化市洪江区教育局机构职能
电话:0745-7623281;负责人:明芙蓉
机构地址:怀化市洪江区新民路18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系列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区内各阶段教育教学水平,打造高质量的区域教育生态,保障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积极推动教育创新与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努力让区内每一位学子都能享受到优质且公平的教育机会,助力区域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我区的长远建设和人才储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性措施;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外地区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四)统筹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街、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监督执行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和奖励等工作。
(七)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九)管理区属学校和直属单位,归口管理教育基金会;指导有关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的管理、改革及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规划并指导局直属单位和学校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直属单位和各学校干部考察任免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承办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