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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怀化市洪江区教育局机构职能

    电话:0745-7623281  负责人:明芙蓉

    机构地址:怀化市洪江区新民路18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作息时间(71-930):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作息时间(101-次年630):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动全区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办好让洪江人民满意的精致教育,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洪江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性措施;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外地区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统筹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街、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监督执行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和奖励等工作。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管理区属学校和直属单位,归口管理教育基金会;指导有关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的管理、改革及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规划并指导局直属单位和学校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直属单位和各学校干部考察任免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承办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来源: 洪江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