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洪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基本情况
怀化市洪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简称区文旅广体局)是区管委工作部门,对外使用怀化市洪江区文物局名称。区文旅广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工委关于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有干部职工45人,所属事业单位8个。+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机制创新。
(二)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区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三)指导、协调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全区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五)指导、管理全区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区图书馆(室)、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体育机构和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挖掘抢救传承宣传研究工作。
(八)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
(九)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参与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区旅游形象的宣传和推介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旅游市场,制定旅游市场培育措施并指导实施。
(十)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规划编制和旅游景区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十一)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协调和指导旅行社、分社、网点的设立与旅游饭店及A级景区等级评定与初审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安全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区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行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区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五)组织参加和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开展与其他城市的体育合作和交流活动;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组织推进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区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十七)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八)承办区工委和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名称:怀化市洪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负 责 人:陈妍岚
机构地址:怀化市洪江区沙子坪2号
邮 编:418200
联系电话:0745-7628658 传 真:0745-762865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