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
信息公开指南
洪江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目录》(办公地址:洪江区管委5楼)。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当面受理点公开形式。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45—7628117。
本机关还将采用便民资料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洪江区管委5楼;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45—7628117,邮箱:275818973@qq.com,邮编:4182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电话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