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机构职能

    洪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洪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防动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监察。
      (三)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四)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确保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技成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九)承办区管委洪江市人武部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区管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办公室地址:洪江区莲花地30 (原武装部大院)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0745-7635902;

    信息来源: 洪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