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动员办公室
洪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洪江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防动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监察。
(三)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四)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确保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技成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区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九)承办区管委、洪江市人武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区管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办公室地址:洪江区莲花地30 (原武装部大院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0745-763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