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园乡
桂花园乡党政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设立下列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杨昆 联系电话:18774756540
主要负责乡党委和乡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绩效考核、人事、编制、老干、关工委等工作;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蒋利祥 联系电话:17670448099
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居)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三)经济和生态办公室
负责人:付杨 联系电话:13574576847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乡村建设和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林长制)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谢文彬 联系电话:19973901331
主要负责辖区平安创建、扫黑除恶、群众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普法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综合防灾救灾、消防、森林防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打非治违、禁毒等工作;根据本乡社会现状,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消除隐患,确保社会稳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在乡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依法依章程依规定设置人大政协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构、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乡财政所不计入乡党政机构限额,编制在乡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外单列。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拟订和执行乡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乡年度财政预算并督促执行;负责乡财政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负责乡国有资产、乡村债权债务和村级财务核算管理;监管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负责财政票据管理,负责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负责乡财政所信息化建设,参与乡村振兴与农村综合改革等财政事务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设立下列直属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人:钟海军 联系电话:16670269966
为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务服务;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等;承担 12345 热线等平台的事务性、辅助性等工作;负责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及政务公开等工作;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蒋金艺 联系电话:18874523505
为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协助服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城乡建设、住房保障、物业管理、人防、道路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以及文旅广体、科技、教育、慈善、民族宗教等社会保障及公益性事务工作;指导搞好基层政权和乡村建设、各村(居)换届选举的管理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负责文化阵地建设、协助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和服务及社会交流等工作;协助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刘巍 联系电话:18074501213
为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等方针、政策;负责水利移民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的检测、报告、控制与扑灭,开展畜禽水产品品种改良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的实施,水利设施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林水利(河长制)等工作;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刘爽 联系电话:18874520540
为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层人民武装部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负责宣传和落实国家、省、市、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培育和推广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 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完成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乡直属事业单位、区直部门派出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乡直属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乡的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区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依法依规相对集中行使自然资源、住房建设、乡村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农业、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在乡设置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动物防疫站、自然资源所(不动产登记工作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人员接受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日常管理以乡为主,工作考核及负责人的人事考核和任免应事先征求所在乡党委意见,党(团)组织关系放在乡党(团)支部。
乡学校、卫生院的设置和管理体制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