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该《洪江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5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发202311号)要求,各县市区也要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一)立项审查情况;

202339日,洪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根据区管委同意立项的意见,拟定《洪江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27个相关部门及社会广泛征求意见。310日,残联召开理事会扩大会,专题研究《洪江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逐条逐项研究文件起草。2023816日,残联召开理事会扩大会,对征集的各方面意见进行集中讨论,拟定《洪江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并经办公室审查。

)起草部门负责人讨论的情况。

在征求意见中,各方面对制定《洪江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制定《洪江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我区残疾人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各方面就如何完善《洪江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内容,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这些意见基本上予以采纳和吸收。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方案是参照湘政办发〔202255号《湖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2022—2024年全省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4.9万人,2022—2024年,全省共扶持不少于6000名残疾人创业的任务目标,结合我持证残疾人实际情况,制定了计划2022—2024年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8的任务目标。

(二)参照外地制定的内容和具体说明;

洪江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21〕13号)和《湖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2022—2024)》(湘政办发〔2022〕55号)要求起草的。我区制定的洪江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也参照了会同县制定的实施方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洪江区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经过5个多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

特此说明,请予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