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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
         2、负责后勤管理服务,组织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文电、档案、保密、保卫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及文件、文稿的起草与信息综合调研工作;
         4、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
         5、负责政务公开、行政绩效问责考核工作;
         6、负责机关社区管理、机关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负责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等有关管理工作;
         8、负责局党组会议和局党组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各项准备及情况汇报,并对决定的事项督查催办;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覃有源     电话:188*******8

    环保督察协调股
         主要职责:
         1、协调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2、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对同级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 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提请问责。
         负责人:邱露生     电话:130*******9

    行政审批股(法制宣传股)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的实施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2、参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3、负责所有建设项目综合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全区建设项目、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口衔接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4、负责新项目污染治理方案的实施;
        5、负责审核规范性文件;
        6、承办环保案件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7、承办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案件和移送案件的办理;
        8、负责“两会”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负责人:段水萍     电话:181*******6

    污染防治股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3、负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4、承担污染物排污许可、总量控制具体工作,
         5、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6、负责全区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7、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8、负责污染源方案审查工作;
         9、负责全区土壤、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10、监督管理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人:张莉     电话:139*******8

    洪江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监督管理;
         2、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
         3、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4、负责生态环境县级执法事项违法案件调查处理;
         5、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负责人:陶雪姣     电话:150*******8

    洪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
         1、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
         2、承担辖区范围
    内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农业面源等环境污染调查、统计与分析研究。
        负责人:文炬     电话:139*******0


    信息来源: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