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信息公开指南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楼查阅(具体地址:洪江区雄溪路150号)。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办公室查阅或区档案馆查阅。
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当面受理点公开形式。
办公地址:洪江区雄溪路150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7622484
传真:0745-7622484
电子邮箱:hjqsthj@163.com
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行政审批股(法制宣教股)
办公地址:洪江区雄溪路150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7622484
邮政编码:418200
传真:0745-7622484
电子邮箱:hjqsthj@163.com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请人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当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处理申请,单位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45—7631967 ,地址:洪江区雄溪路123号,邮编:4182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时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