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怀化市洪江公安局内设机构
单位名称:怀化市洪江公安局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区嵩云路6号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5:30 (冬季、春季) 8:00--12:00 15:00--18:00(夏季、秋季)
联系电话:0745-7631805
怀化市洪江公安局设7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机构,包括:
指挥中心
负责人:文玉娟 办公电话:7631809
负责局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办区工委、管委和上级部署重点工作。负责局党委对警务工作指示的督办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全局各项工作情况,分析、反馈、综合研判上报各类公安信息。负责公安调研,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向区工委、管委、市公安局报告全区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重大公安动态信息。负责公安统计工作。负责110(122、119)报警台和监督电话的值机,对各类警情的处置进行科学调度。负责报警台群众非警情紧急求助服务等分流到“12345”市民热线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对各类重大公共突发事件、重大安保和重大警务活动(含特防、特护)的处置,组织协调或授权的指挥、指令下达。负责重点人员的一体化管控、预警、指令反馈、系统数据清理、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收发、公文办理、机要、保密、文印、公安史志编写等工作。负责行政印鉴管理。负责档案管理。负责警务公开信息维护更新。负责拟定全区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织实施织实施。负责组织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建立相关业务数据库。负责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转及应急通信的保障及信通设备的维护。
拟定全区公安装备、被装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分配装备、被装等物资。编制全区公安业务经费、局机关经费、预算外经费的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经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指导和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的财物、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重大突发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综合保障一体化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全局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涉案财物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办案部门移交涉案财物进行集中保管。负责涉案财物场所的建设和维护并依法依规参与涉案财物处置。
侦查中心
负责人:曾斌 办公电话:7631286
负责全区除防控、交通管理、消防办理的刑事案件以外的案件侦查工作。分析研判全区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情报,提出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基层实战单位的侦查破案工作。负责侦查工作的对外协助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运用技术侦查手段支撑和配合案件侦查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援等。负责全局刑事犯罪资料、刑事侦查据点和刑事秘密力量工作。负责犯罪嫌疑人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数据采集质量。负责办理黄、赌涉刑案件中发现的涉枪、涉毒、涉黑、涉暴、涉恶等案件;在侦办刑事案件中有涉黄、涉赌案件的一并办理,不再移送。负责拟定本区刑事技术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的技术鉴定工作。
掌握全区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判经济犯罪趋势,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侦破全区所有经济犯罪案件、涉税犯罪案件和上级领导交办的案件。指导和审核派出所承办的经济犯罪案件和协助外出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掌握、统计全区经济、涉税犯罪案件情况,研判经济犯罪规律和特点,组织实施预防对策。协助外地公安机关经济案件的侦查。协助做好涉众型经济案件的稳控工作。
组织、指导和协调并承办区禁毒案件,收集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禁毒基础工作。负责毒品犯罪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及毒品鉴定工作。负责禁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措施的落实,做好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教育和毒品防范工作,管制易制毒化学品,协助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管理。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参与社区禁毒和其他社会性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络的安全保卫。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开展互联网安全管理和系统安全监管、重点人网上管控、互联网信息巡查与处置。掌握信息网络违法动态,组织实施电子证据取证和鉴定工作,为案件侦办提供技术侦查支援。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防控中心
负责人:瞿勇 办公电话:7624918
指导全区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特种行业、列管场所和危爆行业、枪支弹药的管理。指导监督本区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管理。负责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本区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积极参与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对全区治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行政(治安)案件,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107类刑事案件。负责本区辖区内食、药、环、烟案件的侦办工作及上级交办案件。负责本辖区内黄、赌案件的侦办工作,办理中发现涉枪、涉毒、涉黑、涉暴、涉恶等由侦查中心侦办。负责辖区警卫工作。负责本区辖区内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的指导。组织开展辖区派出所的等级评定工作及辖区派出所基础工作的指导。负责组织本辖区社区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及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重点人口、高危人群、特殊人群的情报收集、研判、管控工作。负责本辖区反暴恐情报信息、基础防范、侦查打击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反恐怖的联系与合作;承担区恐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负责公安行政许可审批管理,集中受理办证审批业务,实行“一窗式”办证。负责全区辖区内的户政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居住证管理、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本区辖区内实有人口、流动人口的统计管理。负责本区辖区内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负责相关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队伍管理中心
负责人:邓贻宁 办公电话:7624278
负责全局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民警战时思想工作。负责民警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优抚、基金会日常工作。负责警务改革创新工作。负责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研究拟定符合实际的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对民警减错增效管理、考核、考察和奖惩呈报工作。负责全局各单位的人员调配和中层干部的任免呈报。负责全局民警的警衔呈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和离退休手续的办理。负责局党委会的会务准备工作和会议记录以及党委文件的拟定、印发。负责全局公安宣传、涉警舆情管控、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民警的奖励表彰。负责组织开展全局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及机关党委的党务工作;负责全局的协辅警管理工作。负责对区级公安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经费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
执法监管中心
负责人:徐君 办公电话:7628288
负责全区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核批准工作。指导、监督并承办未成年人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指导全区法制建设,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开展全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纠正执法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组织民警开展法制学习培训,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整体执法质量。开展本局公安法制调研,编制本局公安法制建设规划。管理公安法律文书。负责执法办案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民警执法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和答复工作。
监所管理中心
负责人:佘红卫 办公电话:7631807
贯彻执行监所管理的政策、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场所和人员监管、教育工作。负责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本区监管场所信息化建设规划。
交通管理中心
负责人:冷常青 办公电话:7622709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负责拟定辖区内城市、农村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查处本辖区内道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负责交通肇事案、危险驾驶案的侦办工作;负责交通特殊勤务及交通警卫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的交通秩序维护。负责维护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查、牌证发放、驾驶员考核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预算及监督使用。负责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规划和开发。负责本边区内交通管理科技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警察的法制建设和执法考评及执法监督工作。
公安派出所
河滨路派出所所长: 雷 鸣 办公电话:7622210
沅江路派出所所长: 曹 军 办公电话:7623170
新 街派出所所 长: 胡 淞 办公电话:7622190
桂花园片区中心所负责人: 易文皓 办公电话:7620622
负责本辖区的社会治安工作;指导基层治保组织开展“四防”工作,组织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和查处各种治安案件,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大和恶性刑事案件;负责辖区内常住、暂住、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和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负责调处重大治安纠纷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公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