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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布区管委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9-25 00:00 信息来源:洪江区管委办

索引号:431200/2019-000858 文号:洪管发〔2015〕7号 统一登记号:HQDR-2015-000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信息时效期:2020-09-25
签署日期:2015-09-25 登记日期:2015-09-25 所属机构:洪江区管委办
所属主题: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15-09-25 公开责任部门:洪江区管委会

 HQDR-2015-00003                       洪管发〔2015〕7号

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布区管委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决定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湘政发〔2015〕5号)、市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印发关于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经函〔201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强化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经2015年9月18日区管委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向社会公开区管委工作部门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形成的《责任清单》涉及44部门,共确定主要职责508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352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297项,公共服务事项250项。
    二、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对于列入《责任清单》的事项,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

    三、各部门要及时对《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凡因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修订或废止的,以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因素,涉及增减或变更的职责事项,应及时报区管委审查同意后公布实施。

    四、要按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持续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公布名单

                

                                                                2015年9月25日


附件

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工作部门

责任清单公布名单

1.洪江区环境保护局.doc

2.洪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doc

3.洪江区财政局.doc

4.洪江区残疾人联合会.doc

5.洪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doc

6.洪江区史志档案局.doc

7.洪江区地震局.doc

8.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doc

9.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洪江分局.doc

10.洪江区国土资源局.doc

11.洪江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doc

12.洪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doc

13.洪江区教育局.doc

14.洪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doc

15.洪江区科学技术局.doc

16.洪江区林业局.doc

17.洪江区旅游局.doc

18.洪江区民政局.doc

19.洪江区民族宗教侨务局.doc

20.洪江区农业水利局.doc

21.洪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doc

22.洪江区气象局.doc

23.洪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doc

24.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

25.洪江区商务局.doc

26.洪江区审计局.doc

27.洪江区司法局.doc

28.洪江区体育局.doc

29.洪江区统计局.doc

30.洪江区卫生局.doc

31.洪江区粮食局.doc

32.洪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doc

33.洪江区物价局.doc

34.洪江区畜牧水产局.doc

35.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洪江区分局.doc

36.怀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洪江分局.doc

37.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doc

38.怀化市洪江公安局.doc

39.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洪江区管理部责.doc

40.洪江区地方海事处.doc

41.洪江区公路管理局.doc

42.洪江区公路运输管理所.doc

43.洪江区交通运输局.doc

44.洪江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客运办).doc